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的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产业与生态的有机结合,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重要支撑。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
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增长,农业农村作为产业和生态的重要载体,其地位更高、作用更大。城乡居民不仅需要农业提供种类更多、品质更高的农产品,而且还需要农村更清洁的空气、更干净的水源和更怡人的风光。
农业农村是一个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尊重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利用资源进行生产,既能获得稳定农产品供给,也能很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比如,传统的“桑基鱼塘”农业模式、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贵州从江侗乡稻鱼鸭复合系统等等,都是这方面的成功典范。
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没有生态资源作为依托,产业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没有产业发展作为支撑,生态保护也难以持久。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相辅相成、和谐共赢,有效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还能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生态产品和服务,实现环保与发展双赢的目标。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行种养加循环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逐步把农业资源消耗的强度减下来,取得较大进展。同时,一些地方依托优质资源,供给绿色有机农产品、提供农耕文化体验、生态宜居和休闲养生旅游产品,生态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去年,全国乡村旅游达25亿人次,同比增长19%;消费规模超过1.4万亿元,同比增长27%。可以说,农业农村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趋势向好。
但是,很长时期以来农业粗放式发展,农业农村资源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未能很好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目前,我国农村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总体发展水平和质量都不高。我国农业生态产业规模小、成本高、竞争力不强,“生态+”的业态尚未有效形成。我国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有很大发展潜力。我们需要努力释放这些潜力。为此建议:
改造提升农村传统产业,提高生态化水平。促进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产品附加值;拓展功能融合,有效挖掘农业的多功能领域,为市场提供多元的产品供给。加速主体融合,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好其引领带动作用,把小农户吸引到现代农业发展中来。
改善农业生态系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确保护生态环境的底线要求,转变粗放的发展方式,最大程度减少资源消耗,恢复和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同时,通过环保监督、生态恢复、生态产品标识认证等公共服务,对生态产品和生产全过程的生态性实施有效管理。
拓展“生态+”模式,做大做强生态产业。注意发掘和拓展农业在历史传承、文化体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多功能属性,把农村农业的生态价值充分释放出来。加强生态产品科学规划设计,健全生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支持体系,实现传统产业产品的改造升级。
加强政府配套服务,强化顶层设计。在国家层面出台促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大对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加大对绿色生态农业及其产业的支持,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增强农业产业的整体竞争力。要加强生态产业市场秩序监管,制定生态产品和服务的统一标准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化控制,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