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不按“套路” 能否倒逼儿女多尽孝?

2018年03月26日 07:37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前,在中华遗嘱库启动五周年当天,该遗嘱库向社会发布《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据《白皮书》披露,在该遗嘱库保管的8万余份遗嘱中,许多老人在财产分配上不按法定继承办,其中有99.93%的老年人在遗嘱中安排了“防儿媳女婿”条款。对此,很多人有话说。

  遗嘱一定程度上是表明家庭关系和谐与否的“温度计”,是考量子孙后辈是否孝顺的“考题”。子孙后辈要想回答好这份“考题”,首要的是做好赡养、孝敬、关爱等人伦功课,把功夫下在平时,让老人满意。至于遗嘱如何立,子孙后辈应保持平和心态,不宜眼中只有利益,而应服从和尊重老人的选择。老人立遗嘱虽然是个人意愿的自由体现,但也应充分考虑到子孙后辈的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公平合理地选定继承人、分配财产,防止遗嘱成为家庭纷争的“导火索”。总之,立遗嘱是个技术活,老人和子女后辈双方都应三思,提前做好准备。

  ——郑块金

  老人竟然在遗嘱中把自己排斥在遗产之外,对于那些“贤媳”“贤婿”而言,不能不说是件让人心寒的事儿。“进了一家门就是一家人”,这话岂不成了哄人的话?那些立这种遗嘱的老人,或许打心底就把媳妇、女婿当作是“外人”,揣度成“是来分家产的”。有这种先入为主的成见在,其媳妇、女婿即使付出再多都徒劳,无法得到老人的认可,这让人心里是何滋味?他们虽本意并非要分老人财产,但若知悉自己被作为例外,还是会有一种莫名的被歧视感。好在,这些家庭只是社会上亿万个家庭的一少部分,并不能代表绝大多数家庭。我还是相信更多的老人是会将儿媳、女婿当成自家人的。

  ——文刀

  所谓遗嘱和孝道并非充分必要关系,儿女尽孝也不是为了遗嘱,而是为了亲情与爱。亲情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儿媳、女婿都是家庭成员,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从权利与义务平等的角度来看,老人立遗嘱预处分财产时将儿媳、女婿区别对待,不利于家庭和谐。如果老人能将儿媳、女婿真正当成自己的孩子,儿媳、女婿也能将老人真正当成自己的父母,彼此真心相待,共同维护家庭的幸福和谐,相信“防儿媳防女婿”的遗嘱就会越来越少。

  ——拾秋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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