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年轻化”凸显社会观念进步(图)

2018年03月23日 11:09   来源:东方网   江德斌

  3月21日是中华遗嘱库启动五周年的日子。当日,《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对外发布。通过对所保管的8万余份遗嘱进行数据分析发现,立遗嘱人群逐步呈现年轻化趋势。另外,因担心儿女离婚,超九成老年人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3月22日《北京晨报》)

  凡事预则立。在现实社会里,财产继承问题很复杂,很多家庭、家族都上演过遗产争夺大战,立遗嘱则是通过法律程序,明确继承人和财产归属问题,以解决不必要的纠纷麻烦。此前我国民众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生前遗嘱不吉利,对立遗嘱往往保持畏而远之的态度,使得生前遗嘱行为全面推广受阻。近年来,随着家庭财产持续增长,遗产纠纷案件增多,社会观念也随之进步,生前遗嘱的接受度越来越高,立遗嘱年轻化就是一大例证。

  数据显示,从2013年到2017年期间,中华遗嘱库办理遗嘱的老年人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到72.09岁,立遗嘱人群逐步呈现年轻化趋势。虽然年龄下降的比例并不大,整体年龄还是较高,但表明了立遗嘱年轻化,已是大势所趋,折射社会对立遗嘱行为的宽容心态,未来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全面推广。

  由于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没有贫富差距问题,民众财产有限,继承问题并不大,但在社会经济发展至今后,家庭财富总量越来越多,继承问题也就随之产生。可是民众普遍缺乏生前立遗嘱的意识,忽视了遗产继承存在的继承权争议,以及法律方面的繁琐继承手续,由此给子女埋下继承风险。

  而且,随着离婚率、再婚率的逐年上升,以及私生子女的现实存在等,亦增加了遗产继承和分配的复杂性,老人早点立遗嘱的话,就可明晰遗产的划分,防范身后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从家族传承观念来看,老人大都认同血缘关系,对儿媳女婿往往心存戒备,不想将财产直接交给他们,而是希望由亲生子女继承,以避免出现子女离婚导致财产被外人分割走,这也是越来越多老人立遗嘱的初衷。

  无论出于哪种心理考虑,立遗嘱年轻化都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事实上,发达国家公民遗嘱的重视程度很高,很多人都有提前立遗嘱的意识,不仅老年人,甚至于中年人、年轻人都会立遗嘱,并根据家庭变化和个人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如此养成立遗嘱的习惯,从而确保将个人财产和愿望传递下去。我国在这方面显得有些滞后,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契约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深入人心,立遗嘱亦将成为一种普遍性行为,被社会大众广泛接受和认可。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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