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让居民生活更舒心

2018年03月16日 08:1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称,2018年我国将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将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全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人,要加强精细化服务、人性化管理,使人人都有公平发展机会,让居民生活得方便、舒心。网民认为,新型城镇化不断释放政策利好,这是利国利民之举,下一步工作关键是做好公共服务优先项,让城市新落户人口留得住、过得好。

  政策利好不断释放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通知强调,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改委作了“两手抓”的安排:即一手抓“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一手抓“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

  通知指出,实现居住证制度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向未落户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及办事便利。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据了解,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有所行动。例如,从3月1日起,珠海执行大幅放宽的户口迁入政策。宁波也已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大幅降低人才落户门槛。2月28日起,东莞正式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同时放宽了包括新生代农民工、技术工人在内的8类重点群体的落户限制。

  城乡融合协调发展

  对于新型城镇化不断释放的政策利好,网民纷纷点赞,认为这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城乡协同发展目标的利国利民之举,有利于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网民“叶兴庆”认为,城乡之间劳动力流动应该从以前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变为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一方面,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大量人口流向城市;另一方面,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一部分优质人力资源将配置到乡村,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因此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并不矛盾,应同步协调推进。

  网民“龚蕾”认为,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有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更好地利用城市资源,发挥城市特色与优势,让每个城市的发展潜力更好地释放出来。

  还有网民指出,目前中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重视解决标准问题、理论问题、方法问题和保障问题。“十三五”是中国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时间窗口,建议抓好规划引领、明确发展标准,推进市场决定、建立良好机制,改进政府作为、实行配套服务,加强制度保障、确保走向长远。

  公共服务均等覆盖

  网民认为,在放宽落户条件的同时,需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转移人口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包括提供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让他们在城市里留得住,生活得方便、舒心。

  网民“马晓河”说,要抓好落户公共服务的优先项。比如,参照公办学校补贴标准并适度上浮,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的财政支持,加快对公办中小学校的扩建、改建、新建。引入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随迁家属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鼓励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参保城镇职工保险。鼓励民办医院、民办教育发展。

  网民也对落户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和成本分担提出了建议,“马晓河”建议,建立以市政债券为主的城镇化发展稳定资金投入机制,缓解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引导保险等资金投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实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机制,全额用于基本公共服务。优化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分配比例,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自主支配财力。(记者 曾德金 整理)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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