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但《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层层分解、相互攀比、调整口径,存在人为推高城镇化率数字乱象,影响新型城镇化水平与质量持续提高。(8月31日《经济参考报》)
推进新型城镇化旨在于以农民为本,让农民分享改革的成果,让农民得到实惠。一切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举措都要着眼于这个重点,与其无关的可谓偏离主题。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推进新型城镇化不可能一蹴而就,推进新型城镇化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可一刀切,也不能操之过急、毕其功于一役而须循序渐进。因而,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更不可从营造政绩工程的角度考虑。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一些地方推进新型城镇化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存在人为推高城镇化率数字乱象,其结果是农民“被城镇化”,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偏离了以农民为本的主题,自然遭到农民们的抱怨和诟病。
细思之,在一些地方,农民之所以不愿意“被城镇化”,是经济利益驱动的必然结果。近年来,附着在农业户口上的政策利好不断出台,农村户口“含金量”上涨了,极大增加了农业户口的吸引力。显然,要想推进新型城镇化,就须使农民真正从土地中退出来,自愿进城落户;就须盘活农村土地资产,让农民和土地“脱钩”。当下,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如何主动退出缺乏制度安排,这无疑是影响农民和土地“脱钩”的关键瓶颈,需要加快顶层设计予以突破。近年来的事实也表明:农村资产的财产性价值无法实现,会导致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宁可土地撂荒、农房空置,也不愿从农村迁出户口。地是农民的切身保障,房子是农民的主要财产家当。只有通过正规渠道将其变成财产性收入,农民才可能考虑放弃农村户口、自愿落户城镇。农民很会算账,你不让他们得到丰厚的实惠,他们凭什么放弃农村户口的红利而进入城镇?
据国家“十三五”规划,未来五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需提高5.1个百分点。目前,不少参与试点的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已经降低到只要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农民进城落户几乎是零门槛,可不少参与试点的中小城市户籍城镇化率远远低于预期目标。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缓慢的背后,存在一定的“逆城镇化”现象:大多数考上大学的农村学生不再迁户口了;在城市购房、工作、生活,具备落户条件却不迁户口;不少城市户口的人想把户口迁回农村…… 记者日前赴安徽、四川、湖北等地调查发现,多数试点中小城市已经全面放开农民进城落户,但在零门槛前,农民落户意愿普遍不高,有县城2015年农转非仅200多人。随着农村户口含金量逐渐提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愿意在城市买房、工作、生活,但选择把户口留在农村……这显然是耐人寻味的。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