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5年的56.1%,这样的速度和规模在人类发展史上是罕见的。但另一方面,我国城镇化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仍大大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建设用地扩张比人口转移速度更快、规模更大,普遍存在工业规模较大的城镇却缺少完整城镇功能的现象等。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营造便利、宜居的生活环境。城镇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从更多关注物质生产转变为更多关注人本身的需求,从建筑设计到公用设施建设都要以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为核心。在城镇建设中强化公共性与开放性,为市民营造更公平、更便利、更绿色、更有历史韵味和文化品位、更具活力的城镇生活空间。为此,应将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真正放到为广大城镇居民服务上来,在城镇规划建设中强调以人为本,不仅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要围绕方便市民出行来考虑,而且应改变大尺度成片开发模式,提倡加大道路网络密度的小尺度、小街巷开发。
加快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形成城乡一体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城镇的精细化规划、精细化设计、精细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适应精细化管理的法律和制度。增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决策的透明度,在城镇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诉求,使广大城镇居民更多参与自己城镇发展的决策与管理。
维护城镇发展中的公平正义。关注低收入群众的生活需求,特别是在住房制度设计上更多照顾低收入群众,在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强对低收入群众居住权的保障。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防止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出现新的二元结构,为所有城镇常住人口提供统一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
对工业区、开发区进行“二次城镇化”改造。应将片面注重生产、功能单一的开发区改造成为具有完全城镇功能特别是服务功能的城镇社区,把开发区管理体制转变为城镇管理体制,使开发区内的劳动者真正成为能够享受现代化城镇公共服务的市民。
注重文化传承和保护。应加大城乡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留住文化记忆,在历史传统与现代文明的有机融合中着力铸造城镇之魂。
(作者为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