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全域旅游,依靠改革创新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董事长阎志深有共鸣,他建议为从事乡村旅游服务业和农产品电商的农民免税。(3月7日 人民网)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对“脱贫攻坚”和“美丽新村建设”两大重点任务的有益补充,而乡村振兴的丰富内涵也决定着它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笔者认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而在物质文明不断发展的今天,精神的满足也日益被人们关注,所以,全域旅游给乡村振兴带来了无限可能。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为从事乡村旅游服务业和农产品电商的农民免税,一方面是扶贫“加”乡村旅游和扶贫“加”电商,另一方面是村民税负的“减”,这“两加一减”,实际上就是在助力乡村振兴,给振兴加上“砝码”,同时也给振兴减轻“负担”,老百姓期待的“乡村振兴”就在不远处。
近年来,随着旅游经济的热潮不断升高,“乡村旅游”更因为它独特的风景和游览方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到这里观光,过去“靠天吃饭”的农民,不仅让地里的庄稼成了“稀罕物”,引来了“种地、采摘”的“小能手们”,由此引申出了采摘业等乡村旅游新模式,给当地村民带来了比种植收成更好的回报。
同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商经济迅猛发展,它也成为了农产品外销的一个好方式。过去那些由于闭塞而被“埋没”在大山里的农产品,通过电商网络平台,直销全国各地,甚至走出国门,成为了越来越多人餐桌上的“宝贝疙瘩”,村民们也不再担心地里的果实卖不出去了。
由此看来,“乡村旅游”和“电商”这两个加法是实实在在地鼓足了村民们的腰包,弥补了过去传统农业的不足之处,激发更多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为乡村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更是乡村振兴的助力器。同时,在“加法”的基础上,如果能够为从事乡村旅游服务业和农产品电商的农民免税,那就是“减掉”了发展过程中的负担,让乡村发展“身轻如燕”,能让他们在振兴的“天空”飞得更远。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