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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免责承诺书”不过是掩耳盗铃

2018年02月26日 17:10   来源:光明网   何勇海

  近日,一张签满名字、摁满红手印的“喝酒免责承诺书”在网上热传,承诺书称参与聚会的人如果因为酒后造成本人和他人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自己承担,跟他人无关。春节假期刚过,亲朋好友之间少不了聚会喝酒,这种承诺书真的有作用吗?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他们表示如果真的因为喝酒出了事,这种承诺书很有可能无效。

  “喝酒免责承诺书”的出现,是基于近年来因喝酒出事,同饮者被判担责的新闻屡见不鲜。酒驾出车祸,同桌酒友担责,这样的判例是让公众意识到,对同桌吃饭喝酒者有“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劝导义务,更不能以“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强迫喝酒。然而,上有司法的利剑高悬,下有对策出现,这也就催生了同饮者聚会前签名摁手印,炮制一纸“免责书”的出现。在酒桌上,似乎有了这道程序,同饮者似乎就可以放心喝酒劝酒了。

  从法律角度看,此类免责承诺书并不能发生免责的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合同无效。“喝酒免责承诺书”之类的口头或书面免责声明,其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酒驾,在我国车祸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其危害触目惊心。因此,如此显而易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喝酒免责承诺书”,实际上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从社会角度看,酒驾出事,同饮者被判担责,其根本用意是要将治理酒驾的触角伸向餐桌,加大源头预防的力度,这其实是公众愿意看到与衷心认可的。酒驾可能给当事人与他人造成重大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而酒驾又与根深蒂固的劝酒文化有着莫大干系。劝酒本身并不违法,但不少人还喜欢赌酒、斗酒,在明知被劝者要驾车还劝其过度饮酒,这在法律上虽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有悖安全的要求。若因签定了“喝酒免责承诺书”,劝酒者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酒驾恐怕会有所增加,劝酒也会越发猖狂,这恐怕是公众不愿意看到的。

  由此观之,徒具自我安慰价值的“喝酒免责承诺书”不过是掩耳盗铃的道具,根本无法让劝酒者规避相关责任,反倒可能让置身其中的人面临更多被判担责的风险。对待同桌饮酒这件事的正确态度,本就应是相互关照、相互理解,文明理性饮酒,对同桌饮酒者最大限度地尽到提醒义务、安全保障义务,及时制止不当劝酒以及斗酒现象。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贯彻到底,不仅是一种法律义务,还是一种文明行为。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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