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开“汤兰兰案”看问题,还能看到什么?

2018年02月05日 13:16   来源:齐鲁网   谭浩俊

  汤兰兰案又发酵了,这次的发酵,源于一段必然会带来争议的视频。所以说会引来争议,是因为此案从发生之日起,就有太多的匪夷所思,无论是冤案还是实案,都会将人惊得毛骨悚然,甚至半夜惊醒。因为,它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假如一切都是真的,被汤兰兰所告的一干人,包括爷爷、父亲、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相邻,都曾强奸或轮奸过她,特别是其亲身母亲也成为了强奸轮奸案的帮凶,那汤兰兰所在地区,需要处理的就不只是一起强奸轮奸案,而是整个地区的社会风气、社会环境。

  撇开汤兰兰案不说,自汤兰兰案涉案人员遭到法律制裁之后,当地政府、司法机关等,有没有对涉案地区进行过全面的整治与规范呢?自汤兰兰案之后,有没有再次发生过诸如强奸、轮奸等方面的案件呢?这个地区的社会风气、社会治安到底是怎样的呢?

  要知道,汤兰兰案所涉及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有多达四十个人被指控,11个人被绳之以法。在一个范围并不大的区间内,有如此众多的人员对一名未成年女孩进行强奸轮奸,且多位是直系亲属,这样的现象,足以让当地成为毫无伦理、毫无道德、毫无正义、毫无人性的集聚之地。

  那么,需要做的,就决不只是一件案件的处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的治理。需要追问的是,当地政府对发生过此案的地区,到底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当地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

  也正因为如此,相关媒体是否可以不要直指汤兰兰案,而到汤兰兰曾经被伤害的地方了解一下,这里的社会风气和环境是否真的恶劣到爷爷可以强奸孙女,父亲可以强奸女儿,母亲可以帮助别人强奸女儿的地步。果真按照法院所判结果,当地政府对这片土地进行了怎样的治理与规范,才是正道,才是比汤兰兰案更加重要的问题。

  不然,谁能保证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汤兰兰案发生。必须强调的是,这里需要解决的不是一个案件,而是一片生态,是汤兰兰所在地区的生态彻底坏了,生长不出对人有用的东西来了。

  假如一切不是真的,或者说在汤兰兰提供的情况中,尤其是被司法机关处罚的人员当中,有受到冤屈的,哪怕只是一个人,那么,此案也可以认为是冤案,有必要重新审理、重新调查、重新寻找证据。

  对法律来说,既要惩罚坏人,也要保护好人,既要不放过一个坏人,也要不冤枉一个好人。既然有人喊出冤屈,当地司法机关就有义务对此案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分析。如果当地司法机关难以入手,可以移送给第三方司法机关来了解和调查。至于是否要重新找到已经“失联”的汤兰兰,肯定需要。但不是媒体与公众,而是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对汤兰兰作进一步的情况了解与核实。

  如果说十年前汤兰兰还是个孩子,对问题的认知和判断还不够全面的话。今天的汤兰兰,应当对问题的认知更加全面深刻了,可以更加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思想了。所以,寻找“失联”的汤兰兰,做更深的了解和调查,应当不存在问题。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既可以让汤兰兰生活得更踏实,也可以让喊冤的人停止喊冤。不然,还是会成为一桩奇案。进一步调查,也是对当地司法环境的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从目前媒体对汤兰兰案的反应来看,似乎已经有点走偏。原因就在于,不把矛头对准案件以及汤兰兰原来所在地区的社会环境,而在媒体与媒体、媒体与公众之间打口水仗上。这样的口水仗打死了汤兰兰案的真相也出不来。没有真相,一切从何谈起。

  也正因为如此,媒体应当理性,司法机关应当理性,当地政府也应当理性,舆论和公众更应当理性,伤害汤兰兰的犯罪分子必须受到严惩,可能受到冤枉的人也必须得到平反,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法律必须达到的目的。

  别再争吵了,口水无益,真相珍贵。更重要的,汤兰兰案需要反思的,不只是案件,还有对当地环境的评估。当地的环境,与此案也有着密切关系。实案,社会环境令人担忧;冤案,司法环境令人担忧;有实有虚,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都令人担忧。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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