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是许多人眼中表达爱意的甜蜜日。可对小芳(化名)而言,却像一场噩梦。那天,她到漳州南靖见男网友,网友突然离开,留她一人在路上。后来,4名夜巡队员以网友涉嫌传销为由,将她带走。没想到,她没被带到派出所,却被其中一人拉进偏僻的小树林,惨遭强奸。奸污她的,是南靖山城镇综治夜巡队队员卓某。昨日,卓某已被南靖警方提请逮捕。(5月28日台海网)
警察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公序良俗、百姓安全的守护神。“有困难找警察”曾寄托多少人民信任和百姓期待,更何况许多优秀警察都有主动帮民解忧、不坐等群众求救的不俗表现。在当前警力仍然有限的情况下,城镇综治夜巡队作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的一支新生辅助力量,是“群防群治”力量之一,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发现犯罪行为,保护市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
而城镇综治夜巡队队员卓某的第一岗位就在“夜巡”路上。身为夜巡队队员的卓某,本应对小芳赴漳州南靖见网友落单提供应有的帮助,却反其道而行之将小芳拉进偏僻的小树林强奸。夜巡队队员卓某的行为着实有损“保护神”的夜巡队队员形象,也使公众对执法者的信任大打折扣。“女子5·20赴漳州南靖见网友落单遭夜巡队员强奸”的新闻事实也许只是个例,但这也尤其刺痛人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好在,5月27日,南靖县公安局以卓某涉嫌犯强奸罪,提请南靖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夜巡队员强奸女子,对社会的心灵创伤,不会因为强奸者被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而消弭风平浪静。不夸张地说,这是一场当地警方的人心危机,信任危机。兹事体大,不可不察。
一名夜巡队员强奸女子比10名地痞流氓强奸女子更值得警惕。如果是一个社会人员或者地痞流氓强奸女子,人们也会愤怒,但仍会对这个社会抱有希望,而被称为群防群治力量之一百姓安全的守护神的夜巡队队员,却对女子实施暴力强奸,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它会让人们对这个美好的社会失去信心。
多行不义必自毙。执法犯法,强奸女子;提请逮捕,咎由自取。诚然这只是一起个案,这也提醒我们,在选择警力的补充力量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让这样抹黑保护神形象的蛀虫进入群防群治队伍。当务之急是各地公安部门要着眼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和群众安全感,通过明确夜巡队队员的职责任务,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把夜巡队队伍打造成加强治安防控的生力军。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