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被强奸致死按工伤赔的黑色逻辑

2014年08月19日 07:44   来源:中国网   风过耳

  据媒体报道,6月29日,在中铁十局重庆制梁场打工的20岁女孩儿杨玉婷(化名)陪同领导赴宴,当晚,前来赴宴的中铁十局内退职工何某,叫人将酒醉的杨玉婷送到自己房间,采用暴力实施性侵,致其大量失血死亡。据悉,家属已与中铁十局达成按照“工伤”赔偿协议,赔偿金额达130万元。

  美丽的90后,即将上岗的美丽空姐,残暴的强奸致死,这一切完全符合“悲剧”剧本的所有构成要素。可惜的是,他不是戏剧舞台上的剧本,而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如果潜藏在这背后的黑色逻辑链条不打破,悲剧还有可能重复上演。

  首先,女孩子陪领导喝酒吃饭也是工作的企业文化是极端错误的。根据新闻报道,杨玉婷的直接上级蒋某曾向其表示,接待何某是上级要求,在去就餐前,何某曾去景区游玩,蒋某还曾安排杨玉婷去陪同。从这个角度看,中铁十局向受害人杨玉婷做出赔偿是应该的。但这背后暗含的预设却让人不寒而栗,上级要求接待,所以上班时间陪同一个内退的员工去游玩也是工作?陪他喝酒也是工作?一个90后的女孩子,到底是员工还是歌厅的三陪小姐?杨玉婷喝醉了,作为她的直接领导,蒋某根本就是撒手不管,让这个无辜的女孩喝醉后被一个色狼拖回酒店,最后造成惨案。他尽到一个办公室主任应该尽到的义务了吗?试问,如果喝醉的是他的领导,蒋某能如此洒脱冷漠吗?领导是人,一般员工也是人,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平等,您真的不知道吗?

  其次,八项规定精神显然在中铁十局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报道披露,蒋某等人带杨玉婷就餐后,开具了单位发票,金额为930元。这不是拿去报销是干什么?公款吃喝,女下属作陪,“酒为色媒人”“酒壮怂人胆”,最后酿成惨案。如果中铁十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学真信真遵守,杨玉婷的家人今天还会以泪洗面吗?中央反复强调,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诚哉斯言。我看中铁十局就没有太把八项规定精神当回事,该吃吃,该喝喝,该开发票报销,还继续报销,依然在愉快地违规和玩耍。

  那个内退职工何某也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存在,既然内退了,那就不是在履行公务,凭什么上级领导要求接待?又凭什么带着一帮人周游各地还住五星级酒店?其住宿费用有没有公款报销?胆大包天,强奸致人死亡还伪造现场逃窜外地的何某,对于党纪国法完全看不出来有一点敬畏之心,这样的人以前是不是担任过关键岗位的干部,又是谁提拔的呢?这些问题,都需要中铁十局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调查,及时公布真相。这一次,希望不要再发生中铁十四局那样殴打央视记者之类的愚蠢粗暴的掩盖行径了,面对问题,承认错误,改进工作,才是唯一正确的应对方式。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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