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手规范扫码支付 有些“空子”钻不得

2017年12月29日 13:5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近年来条码支付业务已成大众最常用的移动支付方式之一。但与此同时,市场也出现支付风险防范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此现象,央行近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对扫码支付进行了限额管理,新规自2018年4月1日起实行。(12月28日 中国新闻网)

  扫码支付虽然方便但存在“漏洞”

  手机支付被誉为中国“新四大发明”,近年来多国元首或政府首脑访华时盛赞中国扫码支付的便捷与普及。据统计,目前全国智能手机用户接近13亿户,其中大部分都用上了扫码支付。很多人只感受到、只知道扫码支付的便捷,而对其中潜伏的安全风险毫无所知,也相当漠然。政府秉持公共理性,在人们享受便捷的时候进行风险管控,是必须而及时的。【详细   

  扫码支付作为一种技术手段,无疑存在被钻的“空子”;扫码支付实现的是数字化支付,这种支付是“无形”。大家平常使用的静态条码,存在被不法分子偷换调包的可能。而扫码支付作为智能手机的一个应用程序,也有可能被网络病毒入侵。据媒体报道,早就有犯罪分子冒充执法人员要受害者扫码认罚,有支付平台勾结犯罪团伙监守自盗。监管部门对支付环节进行资质规范外,根据条码支付的风险防范能力设定单日限额,对广大支付者是切实保护。【详细 

  “扫码限额”意在提升手机支付安全

  此时扫码新规的出现,尤其是限额管理的措施,很容易被误解为是对新型支付手段的打压,必将带来诸多不便。事实上,这些都是情绪化的误读,新规恰恰是为提升手机支付的安全性在做努力。以新规中的“扫码限额”为例,根据风险防范能力,将个人客户分为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支付限额也不同。具体而言,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对交易进行验证的,额度完全不受限制;虽不采用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验证,但验证方式仍在两类以上的,日限额为5000元;采用不足两类要素对交易进行验证的,日限额为1000元,使用静态条码的支付等级最低,日限额为500元。【详细

  限制扫码支付金额,不是央行监管新规的全部,而是针对移动扫码支付各环节的规范。比如确立从业资质门槛,强调业务资质要求。我国现有27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有支付牌照,但运营不规范现象不少,包括违规收单等,使扫码支付潜藏各种风险。此次央行明确要求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实际上将扫码支付资金流纳入监控,消除资金流动死角。详细

  条码支付也要合规起来 

  显然,做到无限额支付并不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多重验证没有意义。从多起盗刷案例不难看出,静态条码的支付方式存在天然风险。也就是说,那种贴在商户玻璃上或商品上让人扫一扫的条码,由于可能被调换等原因,出问题的风险很大。因此,央行新规提倡的是“被扫”,而不鼓励消费者“扫一扫”,日限额500元的做法,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损失不至于太大。另一方面,对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重要性的强调,也是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水平。【详细

  规范条码支付不仅是规范一项业务,还从全行业的角度出发,将其纳入当前的金融管理体系。其中,重点强调了几个“回归”:其一,回归主体资格。监管层第一次从文件层面上承认了条码支付的合规性,但也同样表明,利用条码进行支付以外的事情不合规,简言之,持什么牌干什么事;其二,回归清算体系。此前央行成立的网联平台要求斩断“直连”模式,而通过将条码规范化,这一点又被重申;其三,回归收单本质。一些机构通过“直连”获得大量客户备付金,然后大打“烧钱战”的现象,今后将有效减少;再就是回归风控及自律管理本源,规范条码生成和受理,加强商户管理和业务风险管理,提升市场主体的自律性。

  规范条码是继“直连”模式后再一次被监管的重点,体现了监管层的思路是一以贯之的,也是成体系的。第三方支付是一种极具创新力的事物,但它也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将其纳入监管,不仅是为了促其合规,对整个行业和消费者来说都是一种利好。【详细

  微言大义: 

  @郑凯文为人民服务:不懂意义在哪儿?请专业人士解读。

  @Rye1993:央妈用心良苦。

  @不是所有170都骗人:预防银行卡被盗刷,也应该“限额”吧。

  @菡萏卷舒:还是让我用银行卡啊,可是银行卡就安全吗?

  @陶大宝宝:也好,这是在帮我们省钱……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规范措施的出台,对于移动支付平台影响较大,但是从普通用户的角度出发,消费者一方面担心遇到欺诈盗刷等问题,另一方面却无法认同此项规定,认为降低了购物支付的便捷度。不过,任何一项新举措的出台都是有一个渐进过程的。如何在创新产品的同时,兼顾规范市场行为,让违法者钻不了“空子”,才是整个行业和监管部门应该思考的问题。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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