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11月下旬了,很多人才猛然意识到,今年的年假还没休,也有些人开始谋划,想赶在年底前把这个“福利”用了,这也给人力资源部门带来不少困扰。其实,年假的休假时间是很灵活的,不妨利用休假规则,让自己的出游和休息更加舒心惬意。(11月23日《北京晚报》)
带薪年假是国家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福利制度,而且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越久,那么能够享受的年假也就越长。而现在到了年底,很多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却犯了愁,那就是申请休年假的职工太多,如果全部批准,可能会影响公司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更何况按照惯例,越是到了年底,部分公司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任务也就越繁重。
其实这就暴露出一个问题,那就是部分劳动者不能科学、理性地安排自己的休假时间,结果可能会导致应该享受的年假,最终无法享受到。为什么每年到了年底,一些公司企业申请休年假的人就会突然多起来,让人事部门措手不及?就是因为很多人平时忽略了年假,或者是“不舍得”休年假,想等到年底再好好放松一下,结果就出现了平时没人休年假,到了年底大家一窝蜂休年假的情况。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企业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下安排职工年休假,但是如果遇到大家都同时请假,或者某个岗位员工休长假就无法正常运转,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企业可以不批准员工的年假申请。
这就意味着,如果劳动者不能科学合理地安排自己的休假时间,那么到时候就会比较被动。而按照劳动方面专家的说法,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是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也就是说,如果今年的年假没休,可以延长到明年再休,但只能跨一年,把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年假攒到一起休是不可以的。
由此可见,如果既要保证劳动者享受到年假福利,同时又不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的工作,那么就需要双方进行合理的调剂与协商。以企业为例,比如在生产淡季,用人单位可以提醒和鼓励员工休年假,以减少生产旺季时候申请休假的人数;而作为劳动者,也不能只考虑个人情况,还得顾及用人单位的利益,尽量避免因为自己休假,对公司企业正常的生产和运营带来影响。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