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成田机场飞往武汉天河机场的航班快要起飞,两拨乘客却因行李架起了冲突,甚至还在飞机上动手,导致起飞延误两个多小时。昨日(10月30日),乘客汪先生称,因为一件小事导致大家在飞机内苦等,到武汉已是下半夜,真是郁闷。(10月31日《楚天都市报》)
事后,全日空客服表示会记录涉事乘客。这种“记录”到底意味着什么,是否会纳入航空“黑名单”,尚不清楚。退一步说,即使涉事乘客会被纳入“黑名单”,但是,由此导致航班延误两个多小时,对乘客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没有一个说法,乘客成了“航班上动手”的牺牲品,实在太冤枉。况且航空“黑名单”的惩罚力度有限,毕竟涉事者选择乘航空出行的机会不多。
这暴露乘客“闹航班”的违法成本太低,至少与其所造成的损失极不相称,对乘客的影响有限,所以,尽管乘客已经非常清楚“黑名单”制度,仍然我行我素,就是因为种种“闹航班”的行为违法成本实在太低,起不到震慑作用,某些乘客对航空规则不敬畏,一言不合就动手打起来,结果,双方出尽了洋相,有时还丢尽了中国人的脸面,最令人恼火的是导致航班延误,损害其他乘客的利益,并产生连锁反应,比如影响下一航班准时起飞,接机人员不得不多等几个小时等。
乘客“闹航班”,导致航班延误,直接损失不小,间接损失无法计算。不能不提的是,有时还威胁飞行安全,比如有乘客向发动机里扔硬币,直接威胁飞行安全,不是小问题。因此,为了有效遏制乘客“闹航班”,亟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即根据乘客“闹航班”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对乘客作出严厉的惩罚,加大乘客“闹航班”的违法成本,使乘客感到畏惧,才会自觉约束行为,减少乘客“闹航班”的现象,航空秩序才会真正好起来,也能提高飞行安全,即提升乘客安全保障。
航班延误现象本来比较多发,乘客的意见一直比较大,不过,由于天气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航班延误,只要信息透明,乘客能够理解,但是,如果因为乘客“闹航班”导致延误,又不给乘客一个说法,既纵容了“闹航班”的,又漠视了乘客的利益,很不得人心。而目前现状的确如此,暴露法律太宽松,亟待修订完善。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