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放大招: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来穗局一共发布了3份有关住房租赁的文件。其中规定,严禁群租房,禁止“胶囊公寓”。(10月31日《信息时报》)
广州此举,值得商榷。
必须承认,群租房、胶囊公寓问题不少。高密度的租客数量,往往带来的是安全、卫生、噪音问题,由此也时常引发邻里纠纷。尤其是,大多数的群租房、胶囊公寓处于“地下经营”模式,不在相关部门的监管视线之内,距离各项安全标准相差甚远。
严禁群租房,禁止“胶囊公寓”,似乎就有了合理性。然而,“一棍子打死”未免过于简单粗暴。它偏离了问题的核心,导致了新问题的发生。对于群租房、胶囊公寓里的租客、处于底层的低收入者而言,着实是一件坏事。
住在群租房、胶囊公寓里的,大多是对价格极为敏感的低收入人群。一旦群租房、胶囊公寓被杜绝,他们要么只能掏出更多的钱挪窝,要么会选择去往生活成本更低的地方,乃至返回家乡。前者抬高了低收入者的支出,加剧了其面临的窘境。后者从长远来看,将造成劳动力市场,尤其是基层服务业(低收入人口大多聚集于此)的劳动力流失,进而抬高服务业的人力成本,最终传导到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之上。也就是说,不光是低收入者,看似局外人的居民,也将成为利益受损者。
当然,对群租房、胶囊公寓的隐患视若无睹,忽视低收入群体所面临的人身安全,也并非正确选项。我们常提“以人为本”,这里的“人”显然并非某个人或者某群人,而是每个人。重视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安全,无疑是民本理念的必然指向,也是决定国家发展高度的“最短的那一块木板”。
我国香港地区也存在群租房、胶囊房——笼屋和劏房。不过,香港并未采取一味取缔的措施,而是以发放牌照的方式对笼屋和劏房进行规范,使其朝着合法、安全的方向行进。这或许是一剂副作用不大的“药方”。有例在先,何不取经,化为己用,且行且看?
解决问题,首要是找准问题的核心。失焦的方案,难免生出恶果。低收入者本已境况堪忧,相关的决策万不可不经论证,贸然出台,否则,给他们雪上加霜,于心何忍?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