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 壮大经济内生力

2017年08月25日 13:56   来源:南方网   张全林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部署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8月24日新华社)

  信息消费是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催化剂”。信息消费通常分为产品类和信息服务类。前者是指终端和平板电脑等的使用,后者包括数字内容、传统通信服务、电子阅读、视频、电子商务等。近年来,由于政府多方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信息消费能力明显提升。但是,我国人均信息消费却远低于发达国家,这与我国的互联网大国地位极不相称。我国信息消费需求潜力还很大,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还有待提升。《意见》提出了信息消费到2020年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进一步激发消信息费活力。

  深度挖掘信息消费需求,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深入挖掘、引导全社会的信息消费需求,是今后的努力方向。从市场短板看,应大力发展高端智能终端,推动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丰富数字家庭产品,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增加信息产品有效供给。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壮大在线教育和在线医疗,是进一步扩大信息消费的新领地。应重点挖掘企业信息消费需求,鼓励企业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的水平。同时,鼓励电信运营企业创新移动支付业务,引导互联网企业积极拓展网络购物、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新兴业务。

  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提升信息消费网络支撑力。拓展光纤和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大力发展光纤宽带网络,扩大无线宽带网络覆盖范围,推动三网融合,以充分支撑不同人群的信息消费需求。最大的消费潜力在农村,应有效提高农村信息接入能力,提升消费者信息技能。结合“村村通”“校校通”工程,采取“政府补贴+运营商优惠”的模式持续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提升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水平。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应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科技信息和金融服务为主的生产生活服务体系,把“信息下乡”切实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

  优化消费环境,提供有力保障。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是信息消费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应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对信息消费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构建信息消费领域企业诚信体系,完善信息消费品质量问题举报制度,提高信息消费安全性,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大对网络欺诈、涉黄涉赌涉毒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信息消费网络环境。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加大政府购买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力度,由支持生产转向支持消费。积极探索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提供电信普遍服务的补偿机制,营造良好信息消费市场氛围。

  信息消费不断催生新的业态。这种量的积累,将产生质的飞跃。国务院部署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勾勒出一幅“信息中国”的美图,其实质是升级版的中国经济。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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