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建立融资功能完备的IPO市场——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之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这为新常态下资本市场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认真落实这一指示精神,既要下功夫完善资本市场内在机制,也需要完善市场外的相关制度措施。
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以正确的理论、正确的思路、正确的规划来引领资本市场改革,尤为重要。为此,必须完整、准确、深入地理解会议精神。
有人认为,中央讲“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强调“融资功能完备”,就意味着IPO要继续加码,要加快做大资本市场的规模。在五六月间,关于IPO的口水战也曾引起网上围观。笔者认为,把发展直接融资市场等同于大规模地发行股票,是错误的。把资本市场的功能完备起来,把市场实力壮大起来才是根本。
证监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共有225家企业通过IPO审核,237家企业完成IPO发行,融资1166.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259%和192%。单从IPO同比数据看,增速确实不小。但无论从单家企业平均融资规模看,还是从总体融资规模看,IPO融资与实体经济的需要都差距不小。今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1.17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4702亿元,IPO的占比实在不算大。
可见,所谓“IPO口水战”不仅针对IPO,而且也针对直接融资市场。这种口水战的出现,与人们对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的不同理解甚至误解有关,需要进行澄清、说明和引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一直是非常明确的目标。2016年3月以来,证券监管层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倡导并推行IPO常态化。有人认为,IPO常态化就是不断地提速,甚至不顾实际加强供给。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IPO常态化指的是,企业有融资需求,股票发得出去,市场接得住,就发;如果市场接不住,发行主体就会选择以更低价格发行或者不发行,由市场机制来调节。还要强调的是,IPO常态化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发行常态化”必须与“新增资金的常态化”“信息披露更加透明的常态化”以及“监管全面从严的常态化”相配合。“融资功能完备”与“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
IPO和定向增发、可转债、普通债等融资途径,都需要一个扎实的基础制度,核心是定价机制。IPO的本质是投融资活动,买卖双方能否共同认可融资的价格是关键。毋庸讳言,目前IPO定价机制方面还存在短板。要通过进一步实践,使市场主体在法定规则内不断博弈,让价格形成机制更加透明,更加接近上市公司的真实基本面。
过去,我们经常听到“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或者“扩大直接融资”的提法,而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则强调“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仔细品味,是有一些差异的。“大力发展”和“扩大”的说法,给人的直接感觉就是“量的增加”;而“放在重要位置”,则是“量”和“质”、“市场体系”和“市场环境”要统一。
“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要立足为实体经济提供支持,为实体经济输血,同时要注重融资的质量。所以融资质量,与完备的融资功能是一致的——就是说,企业想融资并且融到资了,还必须要有回报;如果融资与回报不是正相关的,就没有实现实体经济和金融的良性循环,那就不可持续。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输血,必须强调两个方面:就投资者来说,通过资本市场投资,要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如果不能获得相应回报甚至亏损,也要明白为什么;就筹资者来说,要主动接受市场反馈,校正自身行为。所谓融资功能完备,就包括资本市场必须具备一种可追溯的反馈机制,这种反馈机制可迫使发行人检讨当初的发行定价是不是合理,有没有不恰当的行为。所以,我们讲金融为实体经济输血,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实体经济获得供血后,还必须把经营情况反馈到资本市场上,即优质公司的股票体现为优价,反之亦然。
IPO是股票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其本质是投融资活动,要建立完善的“发球—接球”机制。退市作为资本市场生态中的重要一环,也一样要遵循“发球—接球”原则。很多人抱怨退市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够有力,这是一个现实,但是,这绝不是“优胜劣汰”不可实施的理由。如果没有退市制度,难道就不能优胜劣汰?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按理说,一个经营很差的企业,它的股票就应该很少有人去买,价格就会走低。但奇怪的是,一些差的股票反而受到炒作。问题出在哪儿?不少机构投资者和众多的个人投资者,不是基于公司的基本面去买卖股票。所以,优胜劣汰机制应该是立体的,包括退市但不限于退市。退市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兼并收购市场要更加有效,价值投资风气要加速形成。证券经营机构、会计师、律师等对拟上市公司严格把关,也是优胜劣汰机制的组成部分。
为解决散户投资者不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的问题,目前已成立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该中心已普遍开展持股行权工作,即通过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到相应的上市公司参加股东大会,核查账目,查找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一家“浑水公司”。由这个机构引导散户投资者践行责任股东、积极股东、理性股东的职责,也是完善市场主体功能建设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