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马路暴走习以为常

2017年07月17日 07:50   来源:北京晨报   赵欧仁

  报载,日前,山鹰户外协会的一支暴走团,在山东临沂全员佩戴反光条,在街头暴走,同时,队尾还跟随着一辆叉车护卫,这是因为前几天,同属于山鹰户外协会的一支暴走团在马路上暴走时,部分队员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导致一死两伤的惨剧发生,从而引起多方关注。

  对于暴走团,大家的反对呼声颇为强烈,原因不在于暴走本身,而在于暴走占据了快车道,而且很多时候还无视红绿灯的指挥,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长此以往,已发生的悲剧难免不会重演。而这种对公共秩序的扰乱,给交通安全制造隐患的行为,一些暴走团似乎视之为理所当然,这引起了公众的更强烈的担心和不满。

  暴走团的暴走不是坏事儿,毕竟目的是为了锻炼身体,而身体健康是每一个人对家中老人的期待。但是,锻炼身体不能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安全,应该在公园、休闲步道等场所进行,最起码不能在快车道进行体育锻炼,这是基本常识。而眼下屡屡出现的暴走团占据快车道的行为,体现了这些人规则意识与法律意识的缺失,也反映了我们执法不严的痼疾。

  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我们的城市似乎还并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以至于想健身的老人没有更多的去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是,在一个法治国家,法律是至高无上的行为准绳,无论有怎样的可以理解、值得同情的原因,都不是突破法律底线的理由。暴走团占据快车道进行锻炼,已经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突破了底线,情与法孰轻孰重,理应有所决断。我们需要城市正视健身场所匮乏的问题,让暴走团有路可走,但更重要的是应该让所有人明白,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遗憾的是,目前的处置只是和稀泥,这不禁让大家对法律法规缺少应有的敬畏,更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问题发生。

  (清华大学品牌营销专家)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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