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是用来“反超”的吗

2017年07月14日 09:33   来源:光明日报   熊丙奇

  暑假到来,各地又在抓学生减负,禁止给学生补课。四川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要求不准布置超时超量的课外作业,不准将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主要标准。

  过去10多年,从国家到地方层面,我国出台了不少减负令,很多被冠以“史上最严”之名,但减负效果并不明显。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减负令并没有触及实质,很多家长根本不把减负令当回事。学生负担沉重,根源有二:一是我们目前没有明确的立法,禁止超前教育;二是当前的升学考试制度,主要还是用单一的分数评价选拔学生。前者导致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学生负担反而更沉重;后者导致基础教育盛行“唯分数论”,两者让各种减负令沦为空文。

  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超前教育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危害,也通过发布行政规定的方式,禁止幼儿园小学化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超前教育。但这一行政规定最多只能覆盖到体制内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对社会培训机构无效。这不但消解了行政治理的努力,也给社会培训机构带来“商机”——当培训机构可以把超前教育的广告做到幼儿园门口,幼儿可在培训机构方便地获得超前教育时,幼儿园去小学化就变为笑话。一旦有家长花钱送孩子去接受早期教育,以便在幼升小中取得竞争优势,就会带动其他家长也去报班。幼儿园为吸引家长,也不得不开展小学化教育。小学和初中的教育也是如此。更严重的是,如果培训机构总是“领先一步”开展超前教育,培训就从原来的补课变为教育的主体,而学校教育反而成为补课。其荒谬性不言而喻,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目前,减负只是针对体制内的学校,要求学校不得布置过多的作业,不能在假期补课,却很少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只强调其规范经营,即有办学资质、合法进行经营,却没有对其培训内容进行明确的限制。应该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禁止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超前教育。具体而言,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要按学生的学龄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培训机构不得开展超前教育的培训业务,以及围绕超前教育的宣传及招生。

  立法禁止超前教育,是治理学生负担过重的重要举措。除此之外,必须改革升学评价制度。在以分数为主要评价体系的中高考制度影响下,社会已经形成了“从幼儿园开始准备高考”的畸形教育生态,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教育机构也不断放大家长的焦虑情绪,进行“焦虑营销”。

  暑假本应是学生休整、放松,接触社会、拓宽视野的时期,却变为孩子们“较量”的战场。“假期不是用来休息的,而是用来反超的”,这不仅是一些培训机构的广告语,而且也成为很多家长的信条。当所有家长都为学生假期制订满满的“反超计划”,何来快乐的暑假?何来减负?面对学生负担日益沉重的现实,无论是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立法规范学校和教育机构依法办学,还是政府放权推进升学评价制度改革,都急需动真格的行动。

  (作者:熊丙奇 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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