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走访南昌多个共享雨伞投放点发现,才投放半个来月的共享雨伞不见踪影,整个南昌城共享雨伞已“一伞难觅”。有临街店面的店主称:“投放了没几天就全部不见了,全被人拿回家了。”共享雨伞负责人赵书平针对此情况声称“本意就是‘藏伞于民’”。(7月4日 《江南都市报》)
投入在南昌的3万把共享雨伞半个月“一伞难觅”,经营者虽以“藏伞于民”为由给共享雨伞失踪找归宿,但倘若按此逻辑,该经营者即便再投入13万把,也有可能“一把难觅”,陷入“藏伞于民”的境地。
共享雨伞作为共享经济的一部分,本来就是供市民临时使用,发挥物品使用效率最大化的一种商品化服务。但3万把雨伞全军覆没真的“藏身于民”时候,确实方便了“收藏者”,而经营者也只有装面子赔本赚吆喝。
在共享经济中,共享单车的前车之鉴应该引起共享雨伞经营者的关注和反思。近期,已经有数家共享单车经营者倒闭,经营者大吐苦水“共享单车被偷光”。虽然这是一个必然要面对的过程,市民对共享单车也好,对共享雨伞也罢,都需要有一个共同使用、共同维护的认同归位,但这种过程所产生的成本,需要企业在共享经济布局时有一个大概的认知,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防范。
不管是共享单车还是共享雨伞,在使用者下载一个APP、注册后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即可自由使用共享单车或共享雨伞。作为一种共享的商品化服务,因为使用者在使用时已经获得对应的密码,等同于一定程度上占有使用甚至相当于所有者的身份。一旦在密码设置、物品监管方面失去管控性,倘若再遇到一些贪小便宜的市民时,共享雨伞,或者共享单车,难免就成为唐僧肉,随时会被觊觎。
作为共享雨伞的经营者,面对这种管理上的漏洞,不能仅仅依靠“乌托邦”式的初衷,掩盖管理的漏洞,这于解决共享雨伞失控一事无补。
共享雨伞也好,共享单车也罢,可以尝试在共享商品的使用上,与使用者社会诚信相衔接,来增加“非法占有”共享雨伞的成本,使“藏伞于民”的民众基础得到削弱,届时,共享雨伞就又会重新回到共享物品的位置上。
当然,仅仅依靠共享雨伞经营者技术上的防范,是难以从根本上杜绝共享雨伞“被藏于民”的尴尬,还是需要通过营造合理规范使用共享物品的社会氛围,营造讲诚信、守法治的社会氛围,才能不断积累共享雨伞受益者受益共享商品的使用意识。
一把共享雨伞,为使用者遮挡风雨。一批共享雨伞,见证着一座城市公共文明的呵护。共享雨伞的命运,既事关共享经济的命运,也考验市民社会的文明。有待于共享雨伞经营者和共享雨伞使用者,用规范的管理和文明的使用意识,为共享雨伞撑起一片广阔的天空。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