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雨伞再好,也不能“遮”了公共规则

2017年06月26日 10:20   来源:南方网   狄磊

  约有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它们分布在杭城的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公共区域。可是23日,记者来到武林广场、西湖文化广场地铁站,竟然已经找不到一把共享雨伞。是被市民借光了吗?经过采访得知,原来地铁站的共享雨伞是被城管执法人员收走了。(6月25日《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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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收走共享雨伞,是因为共享雨伞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按照《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因此,下城区辖区内一共“下架”了800多把共享雨伞。下城区城管局表示,对共享雨伞的投放,他们将高度关注,禁止相关企业在公共区域继续投放共享雨伞。——显然,这又是一起涉及城市如何管理的事件。

  不管你愿不愿意,不管你喜不喜欢,共享经济现象早已是冰雪消融、小荷露角,而且迅速潮起潮涌、璀璨绽放,谁也不知道它还会不会“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反正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甚至小县城都能看到共享经济的影子。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篮球、共享雨伞、共享车位、共享办公、共享充电宝等共享经济新业态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并成为新一轮资本蜂拥而至的“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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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何如此?因为共享经济颠覆了传统的商业服务模式。它的去中介化和再中介化的转化过程产生了新的机遇。去中介化打破了劳动者对商业组织的依附,他们可以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或产品;再中介化则通过接入互联网共享经济平台,可以更广泛地接触和找到需方,减少了交易成本,达到了共享多赢。

  以共享雨伞为例。使用者无需通过购买获得雨伞所有权,只在需要时通过共享平台支付少许费用获得使用权,就满足了自己或防晒或防雨的需要,而且这种需要有时是不期而至的亟需,就像你出门时太阳高悬天气晴好,正在城市行走,却突然乌云密布大雨如注,这时如果有把雨伞,就能解你危困。可见,共享雨伞能给人带来周到贴心的服务。——这也就是共享经济甫一出现便风生水起如日中天的原因。

  此外,共享经济可以激活金融业,消除资金提供方与资金需求方之间冗长的中介环节,让双方直接交易,从而促进财富更快流动,提高资金循环效率,扩大市场消费需求,提供更多便捷服务。亦因此,共享经济已成为社会服务行业的重要力量,在住宿、交通、教育、服务、旅游等诸多领域,整合供给端闲置资源,满足需求端优质体验,催生出前所未有的经济新形态。从前,谁见过共享单车?谁听过共享雨伞?

  但是“有一利必有一弊”。共享雨伞也出现了有违现行城市管理制度的问题,给市民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即使共享雨伞再好,也不能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这就对城市管理提出考题,怎样能放大共享经济的优点,消除共享经济的弊端,让它更好造福市民,达到供需与管理三方的最佳契合,共同享用共享经济的红利。共享单车有一个治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的问题,共享雨伞,同样有一个治理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的任务。

  但是应该注意,对待新生事物,尤其是对待显然有益于大众的新生事物,不能一禁了之,而应与时俱进随势而变。反之,则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城市的管理成本。再说,雨伞与市容未必非针锋相对,并不是不共戴天的一对冤家。解决得好,还可能是城市一道独特靓丽的风景。(狄磊)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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