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丰:新工业革命来了,制度须跟上

2017年07月04日 08:23   来源:环球时报   王元丰

  第四次工业革命来了,并且非常快地全面走进我们的家庭、工厂等方方面面。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说,以前的几次工业革命准确说应该叫“演化”,因为从兴起到全面开展要几十年的时间。而这次的工业革命是真正的“革命”,如海啸一般,你刚刚看到一点迹象,大潮马上就到了。

  面对如此迅猛的革命,我们该怎样应对呢?很多人首先想到要发展技术,因为是人工智能、机器人、大数据等科技引领的革命,带来了新的产业革命和工业革命。但尽管如此,新工业革命发展带来的影响,却不是靠发展技术能完全应对的。制度的变革和创新非常必要。

  首先,在政府、企业和机构内部管理层面要有制度创新。第四次工业革命是以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代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每个社会基本单位的业务都在造成影响。这就要求各个单位的管理模式、管理思路发生重要改变,以适应技术进步。比如大规模在线教育的应用,就对学校的管理制度造成挑战。怎样管理好这种新的教学方式,让教育与学习更有效果,传统的“教务处式”教学管理以及对师生的管理模式都要改变。

  其次,在宏观的国家政策、法规和法律层面要有新的安排。以无人驾驶为例,其实从技术上看已经基本成熟。2016年,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著名科技杂志《连线》上说:“这项技术已经基本成熟。”而且很多技术专家和相关公司的高管都发表过相同观点。那么,无人驾驶汽车为什么还没有大规模上路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有法律的限制。各国道路交通法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吗?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该怎样认定?这些法律问题的解决,才能为技术产品的应用创造空间。

  2017年5月12日,德国联邦参议院投票通过该国首部关于自动驾驶的法律规定,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条件下代替人类驾驶。这使德国成为世界首个制定无人驾驶汽车法律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配有自动驾驶系统的汽车内将安装类似“黑匣子”的装置,记录系统运作、要求介入和人工驾驶等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以明确交通事故责任。如果事故发生在人工驾驶阶段,则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如果发生在系统运作阶段,或由于系统失灵酿成事故,则由汽车制造商承担责任。

  那么,是不是做了相关的制度创新,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能够从容应对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挑战了呢?还不够!新工业革命将对社会结构和关系造成影响,国家还需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在看到技术进步给人类带来新的舒适和便利的时候,更要关注那些由于技术创新受到负面影响和冲击的人。比如,由于机器人的应用,很多工人要失业了,由于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不少白领面临再就业的挑战。

  另外,新工业革命或将进一步拉大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导致一些人占据社会过多的资源。美国哈佛大学丹尼·罗德瑞克教授等提出,政府要全面参与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阶段,在科技创新产品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同创新的企业家一起承担创新的风险,分享创新收益,然后再把创新的经济成果分配给大众。他建议应该像当年做好社会保障建成“福利国家”那样,从更深的层面调整政府支持创新的做法,避免科技企业家成为创新寡头。

  虽然上面的这些建议和思考还存在很大争议,但是这样的思考和探索值得社会各界,尤其是政策和法律制定者参与其中,为人类的未来做好制度准备。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工业革命与其说是技术革命,不如说是一场制度革命。第一次工业革命之所以在英国发生,诺斯认为得益于英国的社会制度。有限责任公司制度、金融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及英国的民主制度,使得珍妮纺纱机、瓦特蒸汽机引导的新技术革命在英国发生,进而带动工业革命,从而使人类迈上工业化道路,开启现代化进程。现在,人类又处在新工业革命前夕,只有做好制度变革和创新,工业革命才能像过去几次一样,造福人类,彰显文明的光彩!(作者是北京交通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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