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有门市房,每年得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年租金”,可在“锦州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中却没有该项收费。锦州市国土局凌河区和古塔区两个分局的乱收费做法,6月14日被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曝光。此次一同曝光的,还有“工商、税务部门在办理时都依法依规,却把企业整没了”的情形(6月15日《人民日报》)。
所谓“依法依规把企业整没了”,是指辽宁一家企业早在2003年就进行了改制,一直没有更名。今年,根据工商部门要求,注销了原企业,但在重新注册企业时,却遇到了麻烦,税务部门要求“按照现在资产办理资产核算”,最终出现了“老企业注销了、新企业资产不能转过来”的尴尬。企业主跑了十几趟,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有关部门的做法似乎无可非议,制度规定就是如此,总不能违法违规吧!可在事实上,这种机械的“依法依规”害惨了企业。诚然,制度更具有根本性,权力不能乱为。但现实经济社会复杂,制度不能包罗万象。对于一些制度没有规定的,但在事实上又合情合理的、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有关方面应该拿出一个意见。总不能举着“依法依规”的牌子,让企业从希望走向失望,最终走向绝望吧!
乍看起来,这是对制度的理解问题,其实根子还在对政商关系的认知上。说到新型政商关系,大家都知道“亲”和“清”。对政府部门来说,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这起案例中,“清”有了,但“亲”在何处?
对于新型政商关系,“亲”和“清”是正面要求,其实还有反面表现,其中就包括“挣”和“整”。所谓“挣”,就是千方百计地想从企业身上捞到好处;所谓“整”,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有的是乱作为,有的是不作为;有的是热处理,有的是冷处理,不让企业日子好过,最终可能把企业搞死。对于企业来说,不作为和乱作为都有危害。
在现实中,人们听过太多胡作非为整死企业的,依法依规整死企业的还很少听到,但很少听到不代表没有。事实上,报道中的情况并非个例。在现实中,有些部门工作人员,遇到自己的事,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办;遇到企业的事,有好处则帮,没好处则让;看到企业来求助,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甚至认为“不干事就不会出事”,能解决也不解决,难以解决的更不会想办法解决。这其实还反映了当前政商关系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营商环境,影响了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强调政府部门要做到“亲”,并不是要不讲原则、没有底线地为企业“站台”,而是必须有换位思考意识,要设身处地为企业想一想,问题如何解决,困难如何克服。当一个地方的政商关系丢掉“亲”时,就很有可能出现企业孤苦无依的状况。一家企业处于正常发展阶段,没有事情需要政府部门帮忙解决,这时可能还好;一旦企业出现了困难,遇到了问题,这种冷漠、冷血,就有可能造成“致命的威胁”。
依法依规把企业整没了更像是笑话,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当地政府部门对发展的态度、对企业的感情、对工作的担当。解决这个问题,既需要加强教育,更需要制度保证。像辽宁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提出“最多跑一次”,都体现了制度努力。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反馈沟通制度,让企业有处讲理、有处诉苦,而不是遇到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