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基本完成。为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明确了时间表。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时强调,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
目前来看,随着标志性的“1+N”形式文件印发,国企改革政策设计主体框架已经搭建且不断丰满,过去的一年,是国企改革一系列政策落地实施的一年,从央企重组第一家的中国中车到昨日中国恒天与国机集团重组消息落地,央企资源整合在激活市场热点效应的同时,也不断引发各界深入的思考:国有企业改革不仅是两个企业资产的简单叠加,或者管理模式、所有制形式的简单改变,而是要通过资源的重新配置产生提高效率的效果。尤其是作为行业巨头的央企,1+1的整合不能单纯地等于2,而是要释放出大于2的效果,不仅要提升原有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还要将重组与深化改革相结合,产生机制转换与资源配置的协同效应。同时,通过公司制改制、混改、重组三条路径探索,在国有企业改革和治理层面产生示范带动效应,形成系统性、整体性联动效果,不断释放和放大改革红利,最终加快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稳增长的宏观目标。
此次深改组会议还明确指出,改革能不能做到协同推进,方案设计是前提。抓改革方案落实,要发挥好部门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回头看国企改革这三年,首先出台了明确完整的顶层设计文件,然后从中央到地方逐级实现措施细化和落地,在央企层面率先垂范带动下,山东山西四川等地方国企改革也逐步从方案细化过渡到落地生根层层推进,形成由点及面、由部分到全体,上下齐动员的良好局面。
当前,国企改革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国企改革不是单纯的一家或几家企业的事情,而是涉及到不同部门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行业之间,甚至部门与地方之间的综合性事情,因此,更加需要涉事环节相关责任人以大局为重,需要各层面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强化协同性,以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