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晓南:国企改革要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2016年10月20日 09:5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回答了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确保国企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国有企业改革要突出中国特色

  从中国实际出发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突出中国特色。

  首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决定国企改革要突出中国特色。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国企改革必须着力解决好如何体现和坚持党的领导,以及如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的问题。其次,国有企业属性决定改革要突出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这就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必须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并且不能动摇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同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由市场机制运行特点和国有企业自身发展决定的。

  从我国国情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经验看,在坚持中国特色基础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本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关键是要创新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深刻认识两个“一以贯之”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越是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越要牢记这条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现代企业制度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基础。近二三十年来,公司治理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专家学者的深入研究,成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经常热议的话题。在我国,完善公司治理也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围绕“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分别对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改革方向。而且,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到2020年,要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

  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与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并不矛盾,最终目的都是要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都是要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运行,保障国家、企业和职工的权益,不要把两者对立起来。

  国有经济的发展历程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告诉我们,国企改革发展和企业党的建设之间始终是互补促进、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另一方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也是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就是要努力做到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有机统一,保证和落实企业党组织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引导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重要经营管理干部选用的主导权、党员干部从业行为的监督权、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权、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的领导权,这样就能将公司治理与企业党组织更好地结合起来,将政治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季晓南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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