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广场舞大妈抢占篮球场”事件未几,又有两条类似的新闻:在南京市,广场舞大妈和打篮球的少年发生冲突,引来了警察出面调停;在山东青岛,一群大爷大妈成立了暴走团,甚至选择在机动车道上健身,居民数次投诉也没能解决问题。
国外有没有广场舞?面对广场舞频繁引发的社会问题,相信这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答案是没有,不仅没有,而且一旦这样做,很容易触犯法律,如中国大妈在美国公园跳舞,就被警方以“制造噪音”为由逮捕。相比中国人爱打麻将、跳广场舞等,外国人更中意的休闲方式是度假旅游、回归田园,甚至返聘工作等,对涉及社交的休闲活动,一些外国老年人的常见选择是音乐会、读书会,或参加社区趣味活动等。由此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有更好的生活方式提供,中国的老年人是不是也会放弃跳广场舞?就是说,在广场舞和音乐会之间,中国的老年人会倾向于怎么选择?
舆论一直有种观点认为,相对于其他娱乐方式,广场舞的核心价值在于:用极高性价比的方式参与社交和健身,既排遣内心孤独,又达到锻炼目的。观点的前提是广场舞近乎免费,然而甚多对老年群体特征的调查表明,热衷广场舞的老年人虽然收入不高,但较稳定,在广场舞上也敢于投钱。这说明用消费能力和消费偏好来论证广场舞的基本成因,没有多大说服力。要充分认识广场舞,恐怕还需要多些本土化认识,中国人对集体舞蹈的热爱有其历史性的文化成因,如它可以溯及到古代的宗教祭祀活动,民间的舞龙舞狮活动,还有现代广场舞、广播体操、晨练、扭秧歌等,大约都存在着自发性集体融合的属性。
对于当下广场舞老年人的群体画像,更可以力证广场舞为何是中国“特有”。仅仅从年龄上看,多数老年人具有“同期群”特点。“同期群”是人口研究所使用的概念,可以定义为“在相同的时间段里,经历了同样事件的人的总和”。它常用作推论某一群体具备相似特征。这足以解释为何广场舞总是给人造成困扰,拿噪音扰民来说,当代人更重视个体空间和自由,需要彼此之间保持距离,而集体文化则缺少这种认识;又如老年人到机动车道上健身,是可能没意识到当代社会的规则。当然,这里需要提出一点,不同价值观念可以兼容并存,正如广场舞本身并没有错,它所需要解决的只是个别负面问题而已。
可以将噪音扰民和占用篮球场视作同一问题,即体育场地的分配使用。数据称,我国大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46平方米,不足美国现有相应数值的1/10、日本的1/12,公共空间的有限性才是问题的根源。因此,无论广场舞占领小区用地,还是“入侵”篮球场,都不能用单一的拒斥心理来看。在上述事件中,网上很多对老年人的批评,包括据理力争说“篮球场就是打篮球的”,其实也是对老年人不公。在体育场地如此匮乏的情况下,篮球场虽然命名为“篮球场”,但说到底是公共体育场地,如果不能24小时用来打篮球,只允许打篮球不也是资源浪费吗?
可以预见,在体育场地无法快速满足人口需求的当前,广场舞可能就是一个无解的难题。虽然无解,但也不妨碍多一份理解。年轻人不必对老年人冷嘲热讽,老年人更没必要倚老卖老。同处一个家庭的两代人都可能观念迥异呢,重要的恰恰是学好相处之道。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