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谈判”若要成功,“广场舞队”就不能任性

2017年06月09日 15:28   来源:光明网   丁慎毅

  洛阳王城公园广场舞争执事件这几天继续发酵。7日下午3时许,王城公园管理处组织篮球场事件双方进行调解,篮球团体代表和广场舞团体代表就此事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协商。最终的结果是——公园管理处暂停公布篮球场管理办法草案,双方等最新的管理办法出炉。同时广场舞六百多平的新场地正在如火如荼施工中,随后会安装灯光。(6月8日澎湃新闻)

  由双方博弈发展到“广场谈判”,政府的情怀值得肯定。但从之前的新规来看,为保证资源共享,规定白天为篮球、羽毛球使用时间;晚上可进行广场健身,19:30入场。此外,公园管理处还预备给篮球场内加装照明设施。显然“裁判”的立场最初还是站在“广场舞队”这一边。对于“篮球队”来说,打球的年轻人白天都上班,也就只有下班后这点时间,而“广场舞队”白天有充足的时间来跳舞,现在把19:30后的时间让给“广场舞队”,显然对年轻人不公平。

  现在管理方又给“广场舞队”修建新场地,但“广场舞队”又嫌场地太小,认为不适合几百人的队伍。也就是说,如果“广场谈判”不能满足“广场舞队”继续增加场地的要求,“广场舞队”可能还会抢占篮球场。如果管理方继续给“广场舞队”增加场地,即使争议暂时平息,但也可能埋下新的争执的隐患。

  现在很多意见都把最终问题归结到场地资源的紧张,但这很可能掩盖了最根本的公平问题。如果把这些健身资源按人均来算,显然广场舞所占有的资源已经超过了人均资源。再为“广场舞队”增加资源显然不公平。如果年轻人表示足球场资源不够,要在广场上玩足球呢?是不是又要增加足球场资源?

  资源总之是有限的,但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当资源不能再满足要求时,人的一些欲望就要适当节制。这时候,大妈大爷们需要做的,是如何从自身方面来调节。比如,合理规划时间,让一部分人白天跳舞。或者利用零散边角资源,分成十几个人一组跳舞,不必强求上百的“建制”。如果大妈大爷们以自己的感觉为标准,那么“广场谈判”只要不增加场地,就很可能破裂。

  这并不是说不保护“广场舞队”的利益,但凡事都要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不因此侵占别人利益的前提下的公平。直到现在,那位在篮球场先动手打人的大爷仍然没有出来道歉,就这样的态度,怎么指望“广场舞队”会在会谈中做出妥协?再说了,少数大妈大爷的行为,也正在为整个老年群体抹黑,一些无辜的老人可能因此成了受到歧视的牺牲品。所以,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广场舞队”不能企图光改变别人。与其改变别人,不如先改变自己。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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