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抢地盘”折射公共管理缺位

2017年06月05日 14:02   来源:光明网   汪昌莲

  河南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内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与年轻人争夺场地事件有了新进展。自打人事件发生后,6月2日晚,公园已将篮球场暂时关闭,至今仍未开放,之后公园负责人为跳广场舞的中老年人开辟了一块新场地。3日,广场舞爱好者杨阿姨告诉北青报记者,新场地太小 不够两百多人跳,“还是希望能够开放篮球场”。(6月4日《北京青年报》)

  据报道,目前全国广场舞爱好者过亿人,主体人群是40到65岁的中老年妇女。跳广场舞裨益身心,已成为社区文体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然而,广场舞扰民,引发纠纷不断。如此语境下,一群广场舞大叔大妈,为了争夺篮球场,同几位打篮球的年轻人大打出手,再次提醒现代城市:不能让广场舞因抢地盘,变身“广场武”。

  据网络相关调查显示,7成网友认为,广场舞制造噪音,有扰民现象。以至于,广场舞扰民,已成为广受关注的“全国现象”。特别是,此前有的地方曾发生过居民扔物、泼粪、放狗、鸣枪等驱赶广场舞的过激行为,更是将广场舞扰民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而在笔者看来,广场舞占领篮球场,也是一种扰民行为。广场舞成“扰民舞”,甚至成“广场武”,看似一个小问题,却也是一道民生难题。如何满足人们喜欢健身和追求安静的不同诉求,考验着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换言之, 广场舞抢地盘,折射公共管理缺位。这显然值得有关部门反思。首先,应由公安部门牵头,与环保、文体、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合理有效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同时,指导社区广场、公园管理处,对广场舞组织者实行登记制,一旦发现有噪音扰民现象,直接联系组织人进行劝导。特别是,规定跳广场舞的起止时段,设备的音量大小,避免噪声扰民。此外,在对广场舞进行依法规范、制度约束的同时,应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使其趋利避害。当然,重塑和谐邻里关系,也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广场舞这项涉及亿万群众的积极的社区文体活动,城市管理者应加强扶持、管理和疏导。首先,既然是广场舞,就必须建设有相应的文化广场。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舍得投入,并做好规划设计,在远离办公、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场所的地方,专门修建公益性的文化广场,供市民娱乐休闲。同时,应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干预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营造良好邻里关系,激发出人性中的善能量。比如,通过举办“邻里节”、开办社区“网上家园”、发放“睦邻卡”等睦邻活动,为邻里间提供面对面交流情感、化解矛盾、互相扶持的平台,让社区大家庭里的居民真正和谐相处。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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