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双腿高位截肢的黄欢自8岁起学会用小木凳走路,经过12年苦读,完成高考的黄欢稍稍松了一口气,根据以往的测试来看,不出意外应该能上重本线,但接下来到底选择何种专业又成为横在一家人面前的难题了。(6月13日 《重庆晨报》)
黄欢所代表的是庞大的社会群体。据统计,我国目前有各类残疾人8500万以上,约占总人口比例的6%以上。巨大的比重背后,是攸关残疾人生存权、发展权的各项具体权益的保障,乃至巨大的社会资源和精力的投入。然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前,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只是极其个别的现象。因此说,不幸的黄欢又是幸运的,毕竟她比相似境遇的前辈多了许多接受高等教育成才、进而改变命运的可能性。
即使是这样,也并不意味着黄欢的专业就好选了。事实上,且不说能够接收残疾人的专业设置还相对单一,选择机会少,就是从目前不少高校所奉行的“笼而统之”的教学、管理和评价模式的角度上看,即使黄欢好不容易能找到合适的专业,也很可能会遇到忽视其个体价值和人格塑造,没有充分尊重和开发其潜能,也没有考虑到大学教育对其后续生活的帮助和支持的高等教育模式。
这个判断有两点依据。其一,目前存在的教育功利主义,让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社会工具价值取向长期占据主导。这从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中就可见一斑。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设置以实际动手操作的专业为主,而较少设置人文素养方面的专业。而反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听障、视障学生都设有法律、语言、家政等专业。这将人文素养和社会融合度有机结合到了一起。
其二,不少高校在扩展接受残疾人报考的专业时,生搬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未能充分考虑到残疾大学生的特殊性。近二十年来,在注重教育平权的全纳教育思潮和国家政策的影响下,的确有高校在试图尽可能多地将各专业向残疾考生打开,但没有切实针对性的普适教育模式依然是主流。
因此,对于全社会而言,关键不是让黄欢们有大学可以上,有专业可以攻读,而是要将目光放长放远,充分考虑残疾大学生的特殊性,因材施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残疾学生人文素养提升的同时,增强残疾人高等教育与社会的融合度,结合社会发展趋势设置专业。
具体的改革举措背后,其实更重要的是对于残疾学生教育观念的与时俱进。人才培养归根结底还是要诉诸于尊重人、完善人,用充分的人文关怀去保障人的发展权。如今在社会上,提及残疾人,即使普通人不会产生一种优越感,也通常会条件反射地同情。这种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式之下,就不容易做到对残疾人个体权利、价值的尊重及其潜能的发现和挖掘。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但不一定就是弱者。黄欢不畏困难,八岁就学会了用两条四脚小长凳走路,并历经12年苦读,即将迈入大学校门,就说明她是生活中的强者。事实上,此类身残志坚的例子数不胜数,而且足够励志。
当然,基于现实个人能力和人才市场情况,除了在教育中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能力乃至职场适应性外,在就业政策上给予适当照顾,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国务院《促进残疾人就业条例》早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但从各地各单位的实践来看,这一条文目前还难以有效落实。甚至于,政府机关、公立事业单位也长期没有在招录残疾人中起到应有的带头和表率作用。此类情况的出现,都与我国庞大的残疾人数量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而对于黄欢而言,个体接受高等教育乃至未来就业的历程,其实也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维护好黄欢们的个体权益,既考验社会良心,也可以成为衡量我国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标尺。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