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坚持证券市场改革方向 保持政策定力

2017年06月06日 07:12   来源:经济参考报   吴黎华

  凡是涉及证券市场的改革,总是会不同程度受到指数波动的压力,在新股发行方面,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 近一段时间以来,A股市场分化较为严重,以上证50为代表的市值较大的股票上涨幅度明显,但同期以创业板指为代表的一些小市值股票连续下跌,大量个股甚至跌穿去年1月底股市熔断时期的价格。在市场波动中,要求放缓甚至暂停IPO的呼声再起,给监管者加大市场供给、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带来了很大压力。 从历史经验看,暂停IPO一直是A股市场的“魔咒”。A股曾9次暂停IPO,但事实证明,暂停均未扭转市场走势,带来的副作用却格外明显——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走走停停,在市场化与行政控制供给之间来回徘徊。这种情况一方面导致了大量拟上市公司长时间淤积在排队审核阶段,制造了IPO“堰塞湖”,影响了排队企业的融资发展;另一方面,频繁暂停也造成投资者的思维惯性和预期,严重削弱了资本市场监管和政策的公信力。

  从投资者构成来看,A股市场仍然是一个散户市,而散户对股指的波动格外敏感。资本市场的监管政策、发展思路,固然需要考虑包括散户在内的投资者群体的心理感受和承受能力,但也不能随波逐流,更不能以牺牲原则来迎合部分投资者的非理性诉求。这是因为,投资者的意见主要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在这样一个庞大的投资者群体里面,投资观念、投资习惯等十分复杂。其中既有投机者,也有价值投资者;有热衷“炒新”“炒差”的,也有致力于长期投资的。投资观念、投资习惯甚至是视野和理论的不同,导致了对于政策的评价也不尽相同。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投资者群体可能会表现出排斥异议,甚至极端化、情绪化的特点。 可对于监管者来说,需要从更高的层面、市场整体健康发展的视角来看待问题。资本市场本质上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证券市场的长远改革目标,应当是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为投资者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进IPO的常态化和市场化,是发挥市场基本功能不可或缺的一环。即使短期市场波动,这一目标也不能动摇。如果一味迁就市场潜规则,一有波动就暂停IPO,只会加剧股市“为涨而涨”、自我繁荣,从而背离市场发展的根本目标。

  这是一个关乎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大是大非问题,不容含糊,也不能无原则地退让。 另一方面,对于新股扩容当前遇到的舆论压力,监管层应当有充分的预估和政策储备。实际上,IPO资金规模比较有限,给投资者带来冲击的更多是心理层面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监管者应当考虑灵活使用一些政策进行对冲,稳定市场情绪,包括在短时间内适度放缓发行节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等等。这些对冲政策的核心,是为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当然,更重要的是,推进包括退市制度、并购重组在内的各项基本制度改革,彻底扭转扭曲的投资心态和市场环境。 一言以蔽之,打破IPO暂停的“魔咒”,是A股市场股票发行市场化必须迈过的一道门槛。要把这一关挺过去,既要有坚强的改革意志和决心,同时也要有足够的改革智慧和策略。

  

(责任编辑:范戴芫)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学前教育要跟上二孩政策的进度    2017年05月10日
  • ·楼市调控政策须保持连贯    2017年05月03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