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重大政策既要“奖”也要“罚”

2017年05月08日 08:08   来源:深圳特区报   李长安

  奖励要奖得有力,惩罚也要罚出震慑效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发起地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重大政策落实有制度保障,让“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象彻底消除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一共有243个地方进入表扬名单。国家相关部门将通过24条措施对这些地方予以激励支持。

  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重大政策,是地方政府的义务和责任。看着这份光荣榜,我们可以深切感受到这些地方政府的努力和认真。可以说,这些地方就是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政策的典范。其中,有很多重大政策措施直接跟老百姓的生活相关,比如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棚户区改造、扶贫开发等。还有一些措施,则涉及简政放权、招商引资、行业转型。对此,国务院相应部署实施24条含金量很高的激励措施,直接给予资金、土地指标奖励的有5条;在资金分配、项目布局等方面给予倾斜的有10条;在改革试点、功能区升级、融资发债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的有8条。此外,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地方,给予“免督查”的激励措施。

  奖励固然重要,惩罚也必不可少。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增大,再加上一些地方相关部门“懒政”“惰政”思想蔓延,一些不作为的官员也渐渐浮现。中央出台的各项重大政策贯彻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现象频频曝光,甚至于出现“政令不出中南海”的怪象。一些重大政策即使传达到了地方,但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异化,到省里被改一下,到市县再被改一下,到乡镇的时候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了,与中央定下的政策有很大出入。还有一些重大政策在落实前总要跟着许多限定条件,比如“同等条件下”“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等等,大大削弱了重大政策的适用性,缩小了政策受益者的范围。还有些地方找出各种理由对重大政策的落实“打太极”,最后使重大政策的实效大打折扣。

  以环保政策为例,在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行的环保督查中,有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环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几乎成了最常出现的一句话。按照国家要求,“到2020年底,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的目标,一些地方政府却在当地的规划安排中,将上述两个达标要求降为“80%、90%左右”,人为地降低国家对环保工作的要求。

  正因为如此,自2014年以来,迄今国务院共开展了三次大督查,重点检查重大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按照中央的要求,对落实不力的地方领导“该处理的要处理,确实不作为的,国务院通报批评,责令他向国务院作检查”。事实上,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是树立中央政府权威和落实重大政策的必要措施。对落实好的地方可以给予奖励,反之对落实不力的地方也应该惩罚。奖励要奖得有力,惩罚也要罚出震慑效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发起地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重大政策落实有制度保障,让“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象彻底消除。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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