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证券中介不能一罚了之

2017年06月02日 07:3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要督促广大中介机构扮演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角色,不应止于罚款和公开谴责,必须构建证券中介机构勤勉尽责长效机制,完善部委之间的协同执法机制,还中介机构牌照和人才市场以清朗空间

  近期,中国证监会针对忽悠式重组、上市公司违规信息披露、虚报营收信息等案件加大处罚力度。然而,部分案件中反映出的证券中介机构明显失职甚至屡次“被犯案”的情况,说明当前对中介机构“一罚了之”的做法还有很大改进空间,构建证券中介机构勤勉尽责长效机制势在必行。

  所谓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一般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证券资信评估机构等;按照服务内容,可分为证券咨询服务机构和证券专业服务机构两大类。前者,包括为证券发行人或证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和资信评估服务的专业机构;后者,是指为证券发行、上市或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

  多年资本市场发展实践表明,证券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环境不仅需要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精心呵护,也需要证券中介机构、广大上市公司共同参与和维护。其中,被誉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中介机构,凭借自己的职业声誉为广大投资者把守着第一道关口,本质上是利用自身信誉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出具报告、进行查验、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其重要性不言自明。

  然而,现实中部分中介机构并未归位尽责,有的证券公司本该认真筛选和辅导上市公司,却变成与发行人合谋造假闯关牟利;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本该过滤并把关上市公司的每一分钱,却变成对财务报表中的异常点选择“盲视”;部分评估咨询机构本应到上市公司实地核验相关事项,却变成打个电话或填写“过关”材料了事。深究这些现象,根本原因是部分中介机构缺乏自律和诚信,各类机构间职责划分不清,加之中介费用由发行人支付和违法违规成本较低等因素,部分“看门人”实际上已与发行人形成“利益共同体”,面对难以拒绝的中介费,放弃了保护外部投资者的职责。

  要督促广大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不应止于罚款和公开谴责,必须构建证券中介机构勤勉尽责长效机制。首先,明确各类机构间的独立主体职责,厘清权责边界,用制度化、法治化手段系统管理中介机构的诚信记录。其次,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违法者永无翻身机会。再次,应充分发挥市场和投资者的作用,通过中介机构工作全过程的透明化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完善全社会对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督机制。

  此外,各部门应形成针对中介机构科学管理的联动机制。当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牌照”的审批和日常管理一般由司法、财税等相关部委负责,证券监管部门虽有权力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无权吊销其牌照、清除其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因此,要从根本上扫除中介机构中的“害群之马”,杜绝惯犯人员重操旧业,必须进一步完善部委之间的协同执法机制,还中介机构牌照和人才市场以清朗空间。(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周 琳)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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