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立法”培植爱国情感

2017年05月10日 09:27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子瑜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熟悉的旋律,曾在无数场合让亿万中国人民内心激昂澎湃。但在生活实践中,损害国歌尊严的现象还是屡有发生。这种情况以后将有所改善。据中国人大网最近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国歌法拟于今年6月初审。

  “进来,还没有开户的人们,把你们的资金全部投入诱人的股市……”有将国歌恶搞成《股市之歌》令人愤怒的乱象;亦有对迟到的学生罚“唱国歌、做鬼脸”让人大跌眼镜的学校班规;还有的将严肃的国歌用在婚丧、商业娱乐活动中。在社会对“国歌教育”尚存薄弱环节的背景下,一些人、个别商家对国歌的“使用”几乎到了“惨不忍听”的地步。激励无数中国人浴血奋战、团结拼搏的国歌竟成恶搞对象,被当做处罚学生的工具,让人无语。“国歌立法”的必要性不言而喻。——樊树林

  国歌是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之一,肆意亵渎、玷污国歌,在低俗场合滥用国歌等行为,无疑应受到法律的禁止,国歌法对国歌奏唱行为应予以规范,还国歌以严肃性和神圣性。对国歌的立法是世界上普遍通行的做法,比如,日本、俄罗斯等国家早已制定颁布了国歌法,罗马尼亚一个歌手在公开场合篡改国歌就被判刑、罚款。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为国歌立法提供参考。在强调国歌奏唱行为规范的同时,又不能对国歌的使用规定得过于死板,避免“只要唱错国歌就违法”“禁止把国歌设为手机铃声”等不近民情现象。——文刀

  为国歌立法,我想,任何一个有国家情怀的人都会举手赞成。国歌作为一国之歌,唱的自然是国家的荣耀和归属。为国歌制订法律规定,无疑是进一步强化国歌的神圣地位,让国歌的使用具有法的规范。当然,法律的尊严还得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执行,所以,国歌法的出台还需广泛征求民意,做足“从群众中来”的文章。如此,国歌法的出台实施后,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执行,才能更畅顺地“到群众中去”。——郑块金

  国歌立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国歌的正确使用,而唱错国歌并不代表是违法现象。虽然面对多元文化的冲击,一味故步自封,排斥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是不明智的,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丧失对自身文化的尊重。尤其是广大青少年,接触外界的机会多了,容易忽视爱国教育,忽视对历史的尊重。国歌作为主权国家的声音形象,应该和国旗、国徽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这不仅是对民族的尊重,更是凝聚和培植民族情感、爱国情感的体现。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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