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互认“黑名单”值得推广

2017年04月14日 07:45   来源:红网   刘根生

  武汉、长沙、合肥、南昌4个省会城市11日在武汉签署框架协议,推动今年底实现信用工作相互交流和企业信息相互查询;明年实现基本信用信息共享和定期更新,形成信用服务机构跨市服务和信用信息互用机制。(4月12日《人民日报》)

  根据签署的框架协议,这4个省会城市今后将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这就意味着,由各地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信用红黑名单”将实现互认。也就是说,在4市范围内,工商管理、税收监管、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旅游等重点领域,将会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随着近些年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诚信光荣 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已经初步形成。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讲诚信,故意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为此,多地陆续建立了信用黑名单制度,对不讲信用的失信行为进行约束,形成“一朝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助推社会诚信建设。

  客观地看,信用黑名单制度的建立,的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至少迫于舆论压力或生活中受到种种限制所带来的不便,已经有一些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履行了自己应该履行义务。不过我们也看到,虽然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有着道德基础和法律依据,也有利于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但是效果并没有我们预期的那么好。

  与法院系统的张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完全不同,各地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只是一种行业行为,一般情况下都有地域限制的特性。而且,在当下大开放、大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人员的流动性明显增强。在这种情况,一个人在甲地虽然上了信用黑名单,但是由于地域限制,在乙地的正常生活就可以不受限制,这就使得打下深深地域印记的信用黑名单制度的约束力大大降低。

  社会诚信建设是一个时代大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治理失信行为也的确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如同治理大气污染需要全国一盘棋一样,惩戒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形成人人讲诚信、个个守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也需要进行区域联动,形成合力,而不能各自为政。否则,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的步伐就会受到拖累。

  如今,武汉、长沙、合肥、南昌4个省会城市成功牵手,通过完善相关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让信用黑名单互认成为现实,这是信用建设过程中具有探索意义的一次区域合作。如果说这种合作是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倒不如说这是在为社会诚信护航。4个省会城市进行区域联动,互认信用黑名单,让社会诚信建设之路更加顺畅,这种做法值得推广。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