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的复制推广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发展为本,改革当先。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而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在投资、贸易、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值得推广的经验,将其予以复制推广也是改革必须。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创新高地”而不是“政策洼地”,是“种苗圃”而不是“栽盆景”。此次《通知》中的19项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可谓自贸区在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方面获得各类市场主体高度认可的部分成果。将这些成果进行复制推广,足以说明中央推进自贸区的思路更加成熟,也有利于集中力量突破体制障碍,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目标。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改革举措而不是政绩工程,不应好高骛远而应实事求是,建设方面应做到哪种最符合市场需求、哪种能够控制风险、哪种能够满足事中事后监管条件就采用哪种。从此次国务院印发的《通知》来看,也体现了实事求是原则。比如有一些试点经验、制度创新只涉及到某一个部门,在这个部门职责范围之内就可以确定的,这个部门就把这些经验、改革创新的举措尽快在全国推广。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简政放权,已成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环。从《通知》提及的19项试点经验来看,对于一些跨部门的试点创新,可能需要国务院的授权。与之相对应,还有一些创新做法不需要部门授权,更不需要国务院授权,《通知》将这些做法归纳总结成最佳实践案例予以推荐,堪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最好体现。
千道理万道理,落实才是硬道理。推广自贸区试点经验、形成红利需要不折不扣的“行动队”,而不是“清谈馆”。《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将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完善领导机制和复制推广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扎实推进,确保改革试点经验落地生根,产生实效。《通知》还要求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督促检查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效果,这也有助于借督促检查之力将工作落到实处。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上,只有慎重对待、科学谋划,实事求是、尊重规律,才能把好事办好,把改革红利做大做实。这就需要按照“有序推进改革”的要求,将自贸区的试点经验、形成的红利及时有效地向全国复制推广,向改革要动力、向市场要活力,在改革高地上收获最甜美的果实。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