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三板创新层中的协议转让股票宁波水表发生2笔1970元/股的极端价格成交,较前收盘价21.91元/股大幅上涨。后据调查,此次异常价格成交系投资者误操作所致。近年来,新三板市场“乌龙指”事件频出,部分协议转让股票股价短期波动巨大,给市场行情造成干扰,这也警示了新三板协议交易方式亟待优化。
从本次“乌龙指”事件来看,新三板一投资者误将买入价格19.70元操作为1970元,并以此定价申报买入2000股“宁波水表”,随后其他两个投资者先后通过点击方式申报卖出,各成交1000股,成交价格均为1970元/股,成交金额合计394万元,造成该股价格瞬间大幅上涨。而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因此,此次异常交易的成交结果有效。
此次“乌龙指”事件,一方面提醒新三板市场投资者应仔细了解相关业务制度,审慎投资,谨慎操作;另一方面,也凸显出从制度和技术层面来优化协议交易方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目前新三板绝大部分公司采用的是协议转让,它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一对多”的定价委托模式,卖方将所卖股票的价格、数量等信息录入系统,任何投资者想买都可以下单;另一种是“一对一”的成交确认委托,即买卖双方私下达成协议,敲定买卖股票的数量、价格信息,录入成交约定号,实现交易。
相比于尾盘撮合成交和集合竞价,协议转让交易更具连续性,特别是在行情较好、股票交易活跃时协议转让也可以达到类似于连续竞价交易的功能。但协议转让也有诸多弊端。一方面,它包含的交易方式较多、交易步骤比较复杂,且股票没有涨跌幅限制,交易新手容易出现“乌龙指”而亏钱,引发了不少争议;另一方面,“一对一”的成交确认委托是线下协商线上交易,股票价格容易被操控且价格波动过大。典型案例就是2015年发生的“中山帮事件”,通过关联账户对敲,短时间将多只股票股价拉升几十倍,然后折价诱惑他人“上钩”接盘。
因此,尽快改革和优化协议转让方式是必然路径。首先,应推出新三板市场的盘后大宗交易制度,并取消盘中协议转让的“一对一”成交确认委托模式,以有效制约操控股票价格的行为,降低价格波动幅度,提高新三板个股日K线的真实性。
其次,还可考虑将当前协议转让方式中股票在下午收盘时的一次撮合成交模式延伸为上午和下午收盘时各一次撮合成交,以相对提高协议转让股票的市场流动性和股票价格的公允性,让投资者能更好地通过交易价格来发现股票的真实价值。
最后,规范和优化中介机构提供的新三板交易软件。比如,明确规定交易软件在投资者交易挂单时必须引入警醒功能,即当投资者挂单价格明显大幅偏离正常市价时,交易软件会自动提醒警示,尽量让交易者避免“价格小数点输入失误”的操作和“上钩”接盘价格严重偏离真实价值的股票。(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何 川)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