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共享单车惊艳亮相在扬州多个核心商圈。但没想到,短短半天时间,这些共享单车就突然被“没收”了。收走共享单车的是扬州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此举是因为接到了市民投诉,公共自行车无法正常停放。而共享单车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影响,接下来将继续投放,如果再被收走将诉诸法律。经协调,收车的“永安公司”同意归还没收的200多辆共享单车。(据3月9日《现代快报》)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虽然公共自行车属于市政出资投放,共享单车属于企业经营行为,但二者都是为市民提供出行服务,具有共同的经营特征和服务对象,且都有公益性属性。在这个城市短途出行市场里,二者乃是竞争对手,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利益冲突,但市场空间很大,还没有到饱和的地步,就出现公共自行车“没收”共享单车的行为,不免令人感到愕然,这样做合适吗?
目前各地政府设立的公共自行车项目,大都采取政府立项、财政补贴,委托企业代管的经营模式,企业则依靠托管经营盈利。在共享单车没有出现之前,公共自行车处于市场垄断地位,单车采买、网点设立、投放调配、管理维护等均一手操办,用户需要缴费办卡,押金退还手续繁琐,单车亦需在固定桩位停放,种种规定都具有浓厚的行政气息,工作效率亦低下,经常被市民诟责。
而共享单车则打破了这些规定,经营方式更为灵活,APP注册后即可付费骑行,用户使用便捷,单车采取无桩停放模式,费用也低廉,市民很容易接受。共享单车的出现,对于公共自行车而言,无疑是增加了一个强劲的对手,从心理上就会抵触,难免会采取一些小动作,试图阻止共享单车的侵蚀。
如果共享单车全面普及后,就有可能替代掉公共自行车,危及到托管公司的利益。从政府和社会的角度看,共享单车是企业自发形成的,如果模式获得市场认可,会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还能创造税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提高运营效率,岂不是皆大欢喜。
事实上,不仅是扬州出现公共自行车“没收”共享单车的现象,此前深圳市、上海市等地方的公共自行车托管企业,均曾出手“没收”共享单车,理由都是乱停放、侵占公共自行车桩位等。可见,这都是利益冲突下的碰撞火花,冠冕堂皇的背后,实则是利益蛋糕遭到侵蚀,心有不甘罢了。
公共自行车托管企业是没有执法权的,不能无端“没收”共享单车,毕竟所有权归共享单车平台所有,理应尽快归还并道歉。当然,类似情况屡屡发生,也提醒公众,要注意共享单车与公共自行车之间的利益冲突,政府要禁止此种恶性行为,协调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鼓励竞争合作,交由市场来选择最终的胜利者。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