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否认嫖娼案 警方哪里理亏了

2017年02月23日 07:18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杨鑫宇

  在该案中,警方虽然也掌握了一些证据,但却并没有把证据做严做实,而是以领导的看法为准绳,立场先行,“先定刑期,再安罪名,最后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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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许多人眼中,一位涉嫌引诱他人吸毒、多次嫖娼、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的原政府官员,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因此,当这样的人为自己“鸣冤“时,很难激起外界的同情。然而,《华商报》2月21日刊发的一篇调查报道,却让我们发现:就算是这样的人物,也可能有不容忽视的“冤情”。

  2014年,时任渭南市体育局副局长孙兴华因涉嫌引诱他人吸毒被刑事拘留。警方称,在办理涉毒案件中,发现孙兴华还有嫖娼行为。于是,在孙兴华被取保候审后,警方又以嫖娼为由将其行政拘留,随后孙兴华被“双开”。这还不算完,行政拘留后,警方又以孙兴华多次嫖娼为由,将其“收容教育”。至此,孙兴华的前途算是彻底完蛋,其人格被牢牢钉在了耻辱柱上。

  然而,被释放后的孙兴华以一纸诉状将渭南市警方告上法庭。他坚持自己没有嫖娼。记者调查发现,警方提交的1995年和2006年两份针对孙兴华嫖娼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都没有孙兴华的签名,也没有注明拒签理由,警方也未能提供他缴纳行政罚款的收据。孙兴华还出示了一份录像资料,在录像中,几位警官居然在证据尚未落实时,就谈起了怎么给孙兴华安罪名,还提到“判他一年”是某位领导的要求,还说“和检察长、批捕科科长、副科长沟通过了”。

  孙兴华真有那么冤枉吗?倒也未必,毕竟,五次嫖娼中有较严重瑕疵的只有两次,而他确实也与一起涉毒案件有重大牵连。但是,不论孙兴华是好是坏,警方都不能轻率地办案。即便是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法制大队负责人也承认:当年办案程序没有现在这样严格。

  孙兴华最早被刑事拘留,是因为他涉嫌引诱一名未成年性工作者吸毒,并且有该未成年人的口供。然而,这起案件关键物证缺失,调查进展缓慢,孙兴华也得到了取保候审。警方很有可能产生了一种“不择手段”的心态。

  这种做法与注重程序正义的法治精神背道而驰。能给人定罪的,只能是坚实有力的铁证。在该案中,警方虽然也掌握了一些证据,但却并没有把证据做严做实,而是以领导的看法为准绳,立场先行,“先定刑期,再安罪名,最后补证据”。这才造成了“冤情”,让疑案充满争议。

  “辛普森杀妻案”是引起全世界关注的“世纪审判”。当时,几乎每个美国人都认为辛普森有罪,他的作案嫌疑最大,但是法庭却判他无罪,原因正是警察在工作中没有小心对待关键证据,有伪证嫌疑,因此证据无效。很多人说这是“程序正义”的胜利,也是“实体正义”的失败,但是,这种对程序正义的坚守,正是维持法治社会的基石。如果要责怪该案判决结果损害了实体正义,那只能责怪办案警察擅作伪证,才让嫌疑巨大的辛普森逃脱了法律制裁。

  孙兴华或许不值得我们同情,但警方不依照程序办案,违背了法治精神。一码归一码,如果孙兴华真的有罪,固然应当受到惩戒,但是程序正义缺失的问题,更值得我们关注。一场不公正审判伤害的是整个司法体系的公信力,要让人们信任法律,信任司法机关,这样的事就不该发生。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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