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竞争力要由市场来检验

2017年02月15日 07:19   来源:经济参考报   谢伟锋

  据报道,为适应运输市场需求,构建市场化定价机制,促进综合交通体系发挥作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70号),铁路企业将对东南沿海高铁开行的时速200公里至250公里动车组列车的票价进行优化调整。

  2016年2月,国家发改委就已宣布,放开高铁动车票价,改由铁总自行定价,并给予铁总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和客流分布等因素实行一定的折扣票价的权力。这也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之举措。

  当时,在铁路总公司获得高铁定价权之后,外界就普遍预计,部分热门线路的高铁票价存在票价调整的空间。几乎是在一年之后,此次东南沿海高铁票价进行调整的消息甫一推出,算是“靴子落地”。

  任何一种商品的市场供给,都要靠价格因素来完成资源配置,这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内容。当然,对价格进行调整,不能是产品提供者一个人说了算,而是需要在社会、市场和效应之间完成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化诉求。尤其是高铁这样一个具有出行代表性的产品供给,它的价格无疑会聚集太多关注。在这种语境下,对它的调整就需要有充分依据。

  高铁票价调整的话语权应该掌握在市场之手,并且是有充分竞争环境的市场,如此,才有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此次高铁票价调整,正是选择了交通工具和途径都异常丰富的东南沿海地带。在该区域,私家车保有量和航班路线都是高密度的,大众出行的选择比较丰富。在这里“试水”高铁票价调整,市场拥有足够的“用脚投票”的权利。也正是有了这种背景,高铁票价调整的竞争力和含金量才得以检验。

  当交通市场竞争已经充分展开之后,各种出行方式可以通过互相博弈得出合理的价格,高铁也不例外。之前,高铁与民航、高速公路相比,价格低得不成比例,由此造成部分市场的错位现象,即,高铁跑得越多,越无法博取相等的利益,反而有亏本的趋势,而另一边的高速公路和民航也要共同承担价格错配带来的市场后果。从多方面来看,这都背离了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

  因此,此次东南沿海高铁价格调整,可以看成是一种纠偏。但不管怎样,最终的选择权还是掌握在消费者手上,因为高铁的竞争力最终要由市场来检验。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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