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门槛”治医闹的启示

2017年02月06日 09:57   来源:东方网   犁一平

  摆花圈、烧纸钱、设灵堂……是患方在医院“闹丧”索赔的常见手段,更有甚者,花高价聘请职业医闹,仗着人多闹事,借机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医患纠纷说到底,大多是由于医疗责任过错不明导致的。而患方的“不闹不赔”、院方的“花钱息事”心态,又给孰是孰非打上了“马赛克”。(据2月5日《法制日报》)

  为了解决医闹,合肥市成立了医调委,快速介入医闹事件,出台了《合肥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规定赔偿金额在两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解决,索赔超过10万元的,必须先行司法鉴定,明确责任,实现了依法依规调解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2016年底,合肥市医调委共接受咨询506人次,受理案件290件,调解成功率85%以上,协议履行率100%。

  合肥市的“经验”并非完全依靠“刚性”门槛,而是依此主动把医疗纠纷“揽”起来了,有人管事,有据可论,有章可循,且医调委做到了公平公正,发挥了“息闹”、“维权”的作用,得到了医患双方的信任,是“合肥经验”的最大价值,也是“合肥经验”带给社会的启示——处理医疗纠纷包括医闹,需要专门且快捷、公正的机构,而这恰恰是当下医疗纠纷处理的一块短板。

  医疗纠纷涉及非常专业的医疗知识,对患者而言,存在知识短缺,且信息不对称,法律常识也不足,面对医疗纠纷问题,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权,与医院双方协商存在困难,与此同时,政府没有专门的处理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患者担心“官官相护”,对卫生行政部门的信任不足,容易谈崩,导致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打成“死结”。最终,患者家属铤而走险,采取闹的办法。

  而医院为了名誉,或者没有精力与患者家属耗,只要患者一闹就很快赔钱,产生了“一闹灵”的实际效果,诱导了医闹。于是职业医闹就“应运而生”,凡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就闹,也成了“惯例”。结果,一传十,十传百,就形成了患方“不闹不赔”、院方“花钱息事”的恶性怪圈,刺激了医闹,医疗纠纷在无序的状态下一路狂奔,最终严重到了“杀医”泄愤的地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医疗纠纷发展到医闹乃至职业医闹以及“杀医”的严重状态,问题的根本在于治理出现了短板,一是患方与院方协商不好,不知道找谁维权;二是公平公正有时遭质疑,患方不知道信任谁;三是即使有人理事,往往时间拖得比较长,患方维权成本高,逐渐丧失了耐心,希望通过闹的办法达到快刀斩乱麻的效果。因此,破解医患纠纷问题,还是补齐治理短板,使之走向良性循环,方为上策。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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