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敢管严管业主才不会买“闹心房”

2017年01月06日 11:4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监管缺位,往轻了说是有些部门履职意识不强,往重了说是不作为、工作不称职,根子上则有重经济发展、轻群众利益之嫌

  房地产商开盘时向消费者承诺了赠送面积,临交房时却矢口否认赠送,要求业主补交房款,否则不给房……近年来,武汉多次发生类似的房地产商与业主的纠纷。事实上,各地开发商扯皮耍赖、出尔反尔,业主劳心费力、愤而维权的屡见不鲜;而业主找到房管局、工商局等部门维权时,得到的答案大多是:政府对这种事没辙。

  当前,一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热度依旧,在各地出台系列措施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背景下,更应注重强化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耗费全家人心力,花了半辈子积蓄,却买了个“闹心房”。类似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一方面是一些开发商财迷心窍、罔顾商誉,热衷于钻法律的“空子”,消费者的权利意识也有待增强;另一方面,监管部门的不作为甚至袒护纵容难辞其咎。于是,给消费者埋下连环陷阱的,有之;售后不履行质量责任、服务承诺的,亦有之。

  在一些涉及房地产的纠纷中,开发商似乎“底气十足”,对业主的维权毫不理睬。这种所谓的“底气”源于开发商自认合法合规,“随便告”成了他们的口头禅。买卖之前,百般拉拢,信誓旦旦;买卖成了,立马露出“吃人”本色。一诺千金的商业承诺,却毫无顾忌地说变就变。即便按《广告法》《合同法》相关规定,认定了违法行为成立,也顶多是罚款几十万元了事,对财大气粗的开发商几无威慑作用。

  开发商的“底气”,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自感监管部门不会管或者管不了。没有相关法律约束,肯定管不了。有的监管部门甚至早与开发商暗通款曲、穿上了一条裤子,接到业主投诉,不是“拖”字诀,就是踢皮球。这“一唱一和”之中,消费者便成了任人宰割的“小羊羔”。

  监管缺位,往轻了说是有些部门履职意识不强,往重了说是不作为、工作不称职,根子上则有重经济发展、轻群众利益之嫌,怕监管严了不利于企业发展,影响了自己的“钱袋子”“官帽子”,没有把群众利益作为发展经济的出发点、落脚点。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行时中,仍需继续健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也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同时,期盼监管部门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转变政府职能,在市场监管上投入更多精力,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辜负百姓期待。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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