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回应询问 电动自行车乱象当治理

2016年12月26日 07:43   来源:西安晚报   张海英

  24日,全国人大就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有三位部长、副部长谈到了电动自行车的道路安全隐患。(12月25日《人民日报》)

  电动车,无论是两轮的、三轮的还是四轮的,目前符合国标并注册上牌的很少,绝大部分电动车不仅超标行驶,而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问题司空见惯。这次,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应询时就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自己作为骑自行车的一员,就经常感到非常害怕……”

  工信部部长苗圩则指出电动车乱象形成的原因,即长期以来对电动自行车认识的不一致,导致缺乏具体的对策。继而提出基本考虑:一是未来要统一标准,并给予地方一定裁量权;二是对存量车辆设置一个过渡期,通过赎买、淘汰等方式逐步解决问题。但尚未明确统一标准和解决问题的时间表。

  另外,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则表示,电动自行车确有便民的一面,强制管理易使群众与民警之间产生冲突,并提出一些好的经验值得推广。也就是说,以上三部委负责人因为职责涉及电动车,都谈到了对电动车问题的看法。其中,张茅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定义有问题。

  笔者以为,此次三位部级官员应询电动车问题是一个积极信号。一方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涉及电动车问题,意味着电动车问题受到最高立法及监督机关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相关国家部门负责人不仅对电动车超标上路的危险性有切身体会,而且向全国人大做出的表态也是一种承诺。

  很显然,电动车问题不是某一个环节的问题,而是存在系统性问题,不仅涉及立法层面的重新定义,也涉及标准制定、生产销售监管,还涉及车辆上牌、驾驶人考证、交通执法等。期待这次人大问询以及部长们的应询,能够推动我国电动车早日驶离混乱与危险,驶向交通安全地带。

  电动车究竟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这个问题已经争论多年,经过多年实践,如今该有定论了。只有先进行准确定义,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还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才能确定,最高车速与整车重量才有科学标准,生产销售才能从混乱状态回归规范化,交管部门也才知道怎么监管。这是治理电动车乱象的基本逻辑。

  从“逐步解决问题”这一说法来看,电动车乱象有可能还会存在很长时间,因为通过赎买、淘汰等方式治理比较缓慢。鉴于电动车给道路安全带来巨大威胁,笔者认为,涉及电动车的每个环节都应该加快治理步伐。在这次应询之后,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明确落实各自任务的时间表,并各自尽快采取具体可行的行动。

(责任编辑:邓浩)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