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公路项目搁浅,政府责任不能烂尾

2016年12月23日 13:54   来源:光明网   胡印斌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07年1月,甘肃省陇南市、文县两级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和一家投资公司签订了国道212线高楼山隧道及引线工程建设经营合同,这也是甘肃省公路建设领域第一个BOT项目。然而,项目几经波折,直到2012年才开工,2013年底因投资方资金链断裂,陷入烂尾状态,上百名农民工的血汗钱讨要多年无果。(12月23日央广网)

  天寒地冻,工资被拖欠了3、4年之久的农民工,却还在工地附近的简易帐篷里苦苦等待。多年来,他们陷入了一个无人为此负责的债务循环怪圈,找不到出口。所有的等待与守望,几乎都在无解的推诿中被稀释得干干净净。而在遥远的远方,因为迟迟拿不到工钱,家里边老婆孩子的生计都成了问题。他们还能拿到工资吗?

  找承包商,劳务公司(福建省富安建设工程)说施工单位没给钱;找施工单位,而施工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则对欠下的农民工工资不认账,“我们跟富安公司没有关系。”原来,在政府与施工单位葛洲坝方面,还有一家昌都县鑫林混凝土有限公司。此前,葛洲坝方面与昌都县鑫林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管理协议,葛洲坝负责投标的资格审查、资质证件等,昌都公司负责项目中标。

  这样,这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基础设施的BOT模式,因为葛洲坝方面涉嫌在工程招投标中对外转借资质承揽项目,以及涉嫌非法转包、分包工程,而陷入一团乱麻。层层叠叠,盘旋缠绕,债权债务关系也变得模糊难辨,也难怪讨薪的农民工根本找不到表达诉求的对象。

  事实上,很多时候,农民工讨薪难,往往正难在诸如此类项目运作的不规范上面。如果整个运行链条中的各个环节都能够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行事,即便多一些周折,终端的农民工也不会拿不到工钱;而现实往往是,层层代理、层层转包之下,项目不可能正常运行。到头来,项目搁浅不说,终端的农民工往往成了牺牲品。

  在这个事件中,企业违规操作当然责无旁贷。企业愿意承揽政府基础建设项目,自然是看中了里边潜在的巨大收益,但整个操作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借资质已经违规,若再非法转包、分包,必然会带来不测的风险。这其中,无论是资金链出现问题,还是任何一个企业自身有了变数,均可能导致项目出问题。

  不过,也应该看到,地方政府在整个事件中也并未完全落实监管责任。为什么明知企业转借资质而不及时介入?为什么容忍企业非法转包、分包?按照相关规定,BOT模式下的“特许权”出让,并不意味着政府完全可以袖手旁观,而是依然有监督权与调控权,这本身也是为了规避运行中的风险。

  遗憾的是,地方政府并没有这样做。不仅工程特许没有按照规定来,以致于出现了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转包、分包,也没有按照《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之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专项资金。这样,早已建立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也就未能发挥作用。

  当下,尽管BOT公路项目搁浅了,但政府责任不能烂尾。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不仅仅关系到千千万万农民工的生计,关系到民众的合法权利,更关系到经济发展的质量。相关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解决好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