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全国首个医疗公安局在辽宁省锦州市挂牌成立。主要担负起破解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市民平等就医权利等重要职能。如果发生“医闹”之类的事情,医疗公安局会介入处理。
成立“医疗公安局”有没有必要?能否杜绝“医闹”?部分网友对此持不同观点。
正方
向“医闹”说“不”,要祭出重拳
马彬
近年来,社会上医疗相关的案件增多,特别是时常发生的“医闹”事件,损害了人民群众及医疗机构的利益,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对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亟需我们重拳整治“医闹”。
具体来说,成立“医疗公安局”,将从两个层面向“医闹”说“不”。一是,对于已发生的“医闹”事件,采取及时果断的处置措施。“医闹”事件之所以由小到大、由大到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治理不及时。锦州“医疗公安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可接受报警,将以及时有力的控制避免“医闹”事件恶化。
二是,对于不法分子、有暴力伤医倾向的人,形成足够威慑。一些不法分子有恃无恐,总觉得“‘医闹’事件没人管、管不了”“患者利益受到侵害或得不到保障,医生就该受到惩罚”。我们要对这种思想提高警惕。成立“医疗公安局”也更多是从“治未病”出发,有必要通过办理案件、抓“负面典型”等手段,铲除少数人的侥幸心理。
反方
“医疗公安”不是治理“医闹”好处方
何勇海
有报道称,“医疗公安局”成立两日未接到报警。若长期接到的报警数量少,未必不是浪费警力和财政资源。其实,随着相关部门狠抓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德医风建设,以及大力打击整治“医闹”,恶性医患纠纷正在减少,大可不必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处理医患冲突。
即便成立了“医疗公安局”,是否能有效化解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也不容乐观。医患纠纷往往成因复杂,“医闹”大多都不是简单的暴力事件。“医疗公安”能解决的,多是“医闹”事件上升到治安、刑事等层面的行为,而非医疗纠纷本身。因此,绝非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打击暴力伤医行为,就可解决医患纠纷。
化解医患纠纷,应当建立更有力的协调机构或机制。这需要我们坚持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让公安、卫生、司法等部门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同时,当以真正深化医改,破除以药养医、以检养医,规范医生薪酬机制,畅通患者维权渠道,倒逼医疗机构规范行医等努力,将医患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