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高校“抢人”背后的作茧自缚

2016年12月15日 07: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李新玲

  一所大学,只顾门面和指标,只能是地基浅浅。

  “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单靠指标、计划,挖不来真正的大师。

  -------------------------------------------------

  为争创“双一流”,不少高校不惜血本到处“挖”人,只认钱不认情的流动让许多高校头疼。12月5日,教育部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与研讨会在南京大学举行,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教育厅领导和来自75所部属高校的分管校长参加研讨。部分高校呼吁,相关部门要出台政策,规范人才的无序流动。

  “对于我来说,特别害怕听到某某某又被评上了长江学者、某某又被评上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这类消息。因为他们一旦有了什么头衔,就会被人盯上,不少学校开出的优惠条件就来了,年薪100万元+1套房子+20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有的甚至更高。”这位校长的吐槽极具代表性,可是往往他们的极力挽留在不断增高的价码前轻如鸿毛。

  校长们的苦恼这些年一直没有间断。最早的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的孔雀东南飞,中西部高校的有实力教师被吸引到东部发达地区。此后,这种流动一直存在,东部发达地区高校院所借助自己的地理、经济及其他优势,不断挖人。一些原本整体实力雄厚的高校,被抢得伤筋动骨。历史悠久、学术声名显赫的兰州大学,甚至出现过某一学科人才断档的局面。群英荟萃的兰州大学被网友评为“最委屈大学”,人才流失是重要原因。

  被掠夺的高校当然奋起自我保护,比如签订合约、要求经济补偿,甚至拒不放人、不给办理人事调动等等,但这些在抢人高校给出的科研经费、安家费、一线城市住房户口、子女入学等条件面前成不了障碍,教授“裸奔”出走不是个别现象,接收学校通常采取的做法是:可以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户口、不要调动手续。

  对于这种无序、恶性流动,教育部2013年年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禁止“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户口、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聘期内主动提出离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可以说,这是对处于劣势地位尤其是中西部地区高校的必要、合理保护。

  但是,随着高校“双一流”建设的启动,这类问题再次突出。推动力不仅在高校,也在地方政府,很多省市列出了重点扶持一批高校争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名单,配套大量扶持资金,高校为了确保能当“一流”,到处“挖”人。

  与之相伴的是各种“人才计划”。各省市大都以当地名山大川命名,气势如虹,比如“黄河学者”“泰山学者”“黄山学者”……许多高校还相应地有自己的人才计划。

  有多少计划里的“人才”,成为各个高校对外形象的金字招牌,也是各种排名、对比的硬杠杠,甚至有地方政府给高校下指标一年要引进几个。当河北科技大学韩春雨一举成名之后,学校马上推荐其为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并进行了公示,可惜,评选结果刚刚出来,他榜上无名。由此可见高校对这些“计划”的孜孜以求。这些各类人才计划的背后是大笔的经费拨款、高度的经费集中,而过于集中势必会产生新的浪费。

  今年11月在太原举行的中国计算机大会上,特意举行了一场名为“‘双一流’能否推动我国计算机学科进入世界前列”的论坛。嘉宾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过分强调这些标签和“帽子”,会在两方面产生负面影响。一方面,具有这些头衔的学者应该说是出类拔萃,但也不能说1分之差就是差生,没当成“一流”就不是人才。过分强调头衔,会打击一部分人的科研热情。另一方面,过度强调各类奖项和“计划”,会使有潜力的年轻学者投入过多精力时间去参评,而忘了追求科学和学术真理的初心,这样会使学术界、个体浮躁、短视,不愿投身长期的、有深远影响的科学研究。在学术界,伤仲永的例子不是个别。

  清华大学一位教授认为,一流的学科,必须要包含一流的研究方向、一流的学术大师,除此之外,还要有一流的本科教育。与国外的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相比,中国高校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本科生教育方面,我们则落后得更多,而这恰恰是当前在“双一流”建设中不受重视的。

  一座城市,如果只重光鲜的地面建筑,而不顾基础设施建设,当大雨来临,势必会遭受灾害。同理,一所大学,只顾门面和指标,只能是地基浅浅。清华大学首任校长梅贻琦曾言:“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单靠指标、计划,挖不来真正的大师。

  不过,当一所高校的校长在因人才无序拼抢而头痛叫苦的时候,也应该想一想,自己的高校是不是也曾热衷于引进人才,是不是也将各类“计划”的人数、获奖者放在学校网站的首页?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高校“跑腿”经济 你情我愿    2016年11月23日
  • ·理性看待高校“跑腿经济”    2016年11月23日
  • ·理性看待高校的“跑腿经济”    2016年11月22日
  • ·“跑腿经济”该不该进高校?    2016年11月22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