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接到市民王女士(化名)打来的电话,称自己原是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居民,今年4月迁入芙蓉区马坡岭街道办事处,目前已经怀孕7个月。她在街道办理生育证时,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在贵州原户口所在地开具婚育情况证明,而原户口所在地称其户口已经迁出、户籍已注销,办理不了任何手续和证明。她办理生育证的事就这样“卡壳”了。(见本报今日A4版“晚报帮帮团”报道)
看现在这个架势,王女士的“悲喜剧”应该会有一个完满的结果。因为长沙市卫计委跟她支招了——王女士可以通过3种方法来办理生育证,而这其中有两种方法,尤其有分析价值。
遵照新规,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卫计办发公函至原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对方复函可作为有效证明;也可由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现户口所在地街道卫计办现场签署承诺书,然后办理生育服务证。前者是让政务信息多跑路,让民众少跑路的方法;后者则是干脆省掉了开证明的环节,让民众自行承诺、自证清白。无疑,这些方式都会让王女士省心很多,而这两种简政放权思路,也都是最近社会讨论的热点。显然,在这项改革中,长沙走在了前列。
然而,通过报道也要看到,好政策离落地还有一定的距离。比如,当王女士找上基层卫计办时,工作人员说,不给办证并非故意刁难,而是有规定。这样的解释似曾相识。在很多案例中,我们看到上面的便民措施已经推出,而下面却迟迟不动。对此,有必要督促基层主动更新工作方式。同时,对那些迟迟不改的,应该予以问责。
惠民政策最怕遭遇“最后一公里”的障碍,因为它给予群众的切身感受尤其强烈,会使人产生“改革是放空炮”的质疑。所以,在王女士的个案解决之后,办理生育证的便民措施也应该及时、全面落地。这样,才不会继续上演因办证难导致的“悲喜剧”。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