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媒体从国资委获悉,《关于开展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由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有望年内出台。下一步,国资委将从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一级企业(不含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中再选择3至5家开展试点。
高管选聘是衡量国企市场化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高管选聘的市场化水平高,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市场化水平也高。反之,则很难提高。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特别是董事会因素的影响,国企在高管市场化选聘方面,并没有迈出多少实质性步伐。更多情况下,高管选聘仍然实行的是半市场化方式——选择的范围完全市场化,选聘的方式则仍然采用的行政化,亦即由有关方面任命或由董事会走个形式。
事实也是如此,自国资委成立以来,就一直试图在国企高管的市场化选聘方面有所突破,10多年来,已先后七次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中央企业高管,共为100多家企业招聘了138名高级经营管理者和高层次科研管理人才。但是,实事求是地讲,这些以市场化方式选聘出来的高管,并没有真正按市场化方式使用和管理,薪酬没有与业绩挂钩,业绩也没有得到充分反映,退出机制也没有完全建立。更多情况下,是在为国企改革总结背书,为有关方面的成绩和需要背书。除此之外,很难找到更加切合实际的经验。原因就在于,这些进行了高管市场化选聘的企业,董事会也只是摆设,并没有获得市场化权力。
董事会没有足够的市场化权力,又怎么可能让高管的选聘真正市场化呢?所谓的公开选聘,最终的结果,不还是有关方面确定,企业董事会只是走过场、图形式,甚至连最起码的话语权也没有。这样选聘出来的高管,又怎么可能服从董事会的领导,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呢?就算董事会对所聘高管有领导权,其薪酬也需要有关方面的审核把关。如果有关方面不同意,哪怕业绩再好,也可能拿不到应有的薪酬,久而久之,被聘人员也会信心殆失,最终沦落为平庸。
也正因为如此,要想在国企改革中真正做到市场化选聘、市场化使用、市场化考核、市场化解聘高管,就必须赋予董事会足够的权力,让董事会成为企业的决策机构,依据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公开选聘高管。那么,有关方面能否给企业董事会真正的市场化权力呢?能否让董事会在高管选聘方面真正做一次“主”呢?
这也意味着,被列入高管市场化选聘的企业,首先必须是董事会试点的企业,是能够让董事会对高管选聘有一定话语权和选择权的企业。如果董事会试点归董事会试点,高管市场化选聘试点归高管市场化选聘试点,两者风马牛不相及,那么,高管市场化选聘也不可能取得明显效果。所以,有关方面在确定高管市场化选聘试点企业时,能否把董事会试点与高管市场化选聘试点紧密结合起来,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高管市场化选聘试点,应当尽可能地去行政化,不仅选聘出来的高管不能再享有行政级别方面的待遇,而且不能再出现由有关方面委托企业董事会聘用这样的字眼,而完全由董事会根据企业需要来选择和使用,有关方面就是制定游戏规则,确定选聘程序,加强选聘监督,切不要伸手太长。这样一来,对董事会也会是一种考验,对董事会的能力和水平等也会提出更高要求。显然,这是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
当然,对通过市场化选聘出来的企业高管,如何进行考核,如何让业绩与薪酬挂钩,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毫无疑问,这项工作也应当由企业董事会负责,而不是有关方面。只有把市场化选聘的高管真正由董事会“管”起来,由董事会来评判这些高管的优劣,考核他们的业绩,决定他们的去留,才能够真正使市场化选聘国企高管名符其实,并为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企要想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需要改革的方面很多,而高管的市场化选聘,则是最为重要的方面之一。人的问题思想解放了,对人的选择和使用能够交给企业、交给董事会、交给市场了,那么,其他方面的改革也就相对容易一些。这不仅要看企业有没有这样的动力,更要看有关方面有没有这个魄力。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