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网约车的“安全进化论”

2016年12月05日 08:02   来源:中国青年网   邓海建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滴滴出行于当日宣布“猎鹰滴滴现场保障计划”上线。首个落地城市为南京,明年将在30多个城市推广。当事故发生后,代号“猎鹰”的现场调查员将通过平台派单的形式,在最短时间内抵达事故现场,提供现场勘查指导,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人伤处理,解决司乘冲突等。(12月3日深圳商报)

  在网约车艰难转正、涅槃重生的关键当口,以滴滴为代表的网约车平台在“安全课”上做文章,确实是个值得称道的“加分项”。

  坦白说,安全问题,似乎被渲染成了网约车的“软肋”。网约车平台的聚集效应、新事物效应,让相关事件更容易被发酵、被曝光。各种网约车个案与网约车标签粘合在一道,刮起了舆论场标签式思维的旋风。结果呢,属地版的网约车征求意见稿里,基本无一例外地以“安全保障”为旗,抡起严苛准入的砍刀。比如要求网约车越新越好、乃至新到极致。

  平心而论,粗放生长的网约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不过,安全风险当分为两类:一是你有我有大家有的概率风险。比如杀人抢劫,别说网约车,传统出租车充当的恐怕片道具,亦不算少见。至于“在运行中存在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抢红包”等网约车司机安全意识差的说辞,估计但凡“司机”都通存通兑。二是靠制度可以制衡的逐利风险。网约车跑在路上,又没有孙悟空的法术护佑,自然也会剐蹭、会抛锚、会碰撞,但这些事故,只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健全赔付保障机制,那么,在事故调处中未必会比传统出租车出事更被动。“猎鹰计划”的野心,大概就在于此,用滴滴的话说:调查员的职责不单局限在事故现场勘查指导,可能还会包括司乘急救、道路救援、住院探视、特殊人群保护等方面。

  11月30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发布《涉App出行平台交通事故案件调研报告》。数据令人瞠目:因为2015年海淀法院受理涉APP出行平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仅有1件,2016年受理此类案件也才“达到6件”。这固然与网约车合法化的进程有关,不过,数字显然从某个层面对危言耸听的网约车安全原罪说,做了最有力的归谬。其实,更长远地看,按照订单事故比例来推算的话,网约车或比传统出租车更“安全”也说不定。

  说这些的意思,倒不是说网约车就是开往春天的钢铁侠。而是须看到如实的两个层面:第一,网约车安全,要一分为二。不能把网约车上出的事儿,统统扔进“网约车安全问题”篮子里。第二,网约车在尚未彻底合法化之前,其“小媳妇”身份注定了在安全进化上有着天然的敏感与警惕。比如今年6月起,滴滴陆续升级推广了“三证验真”、“号码保护”、“人像认证”、“行程分享”、“司乘平台意外综合险”、“先行垫付”等功能,乃至还承担起了推广安全教育和安全公益的工作。这些努力,往大处说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往小处说,其实也是对公共关切的网约车安全议题的正面回应。传统出租车,会见贤思齐吗?

  当然,共享经济面前,谁也不是“老司机”。宽容网约车平台的发展,看得见其苦心孤诣的“安全进化论”,起码公共政策在常态作为的时候,不至厚此薄彼。网约车也好,支付宝也罢,乃至眼下的共享单车,没有人是“一夜长大”的。秉持发展的眼光,多点信任与支持,多些鼓励与引导,更裨益公共利益,更契合多赢格局。(邓海建)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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