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抬头,管理不能再翻老黄历

2016年12月05日 07:42   来源:京华时报   特约评论员连海平

  谁也不敢保证矿难永远不会发生,但减少人祸可以大大降低矿难发生率。面对矿难抬头态势,管理也要创新,不要老翻那本老黄历了。

  3日,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32人遇难。此前的11月29日,黑龙江七台河景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21人遇难1人失踪。10月31日,重庆永川区金山沟煤矿瓦斯爆炸,33人遇难。

  矿难从不理会“通报”与“批示”,也不怕“吸取教训”与“举一反三”。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2月2日发布通报,要求严打“五假五超”。12月3日,一起造成更大伤亡的矿难接踵而至。

  如你所见,近几年矿难已大为减少。这与行业去产能直接导致煤炭产销不振有关。根据发改委官网发布的《2016年前三季度煤炭生产供应简况》,今年1至9月,全国煤炭产量24.6亿吨,同比下降10.5%。当然,内部治理也有成效,比如关停小煤矿、生产上规模、技术上档次、管理有改进等。虽说如此,矿难并没有成为历史,原因很简单,技术再先进、制度再完善,遇上不执行,安全就等于零。

  近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分析认为,重庆永川、黑龙江七台河、内蒙古赤峰三起煤矿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均为瓦斯爆炸事故,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均属关闭退出和落后产能的煤矿,均为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煤矿……”三起重大事故,原因如出一辙,皆为人祸所致。值得究问的是,被查处、被关闭的煤矿何以继续生产,只是生产组织者唯利是图、漠视工人生命安全吗?那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人员有没有尽到责任?

  数年前,矿难频繁发生之际,有研究者梳理2001年至2010年间所发生的导致各类型煤矿事故的直接致因,归纳得出结论,人为因素占比为94.09%。今天看来,矿难仍未超离一结论。这反衬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效率不高、可靠性不足,难以根治矿难沉疴。人祸要怎么治?关键在于管人,人永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最直接、最简单的,对企业要大大提高经济处罚力度,让企业“死不起人”。2011年12月6日,美国司法部宣布,阿尔法自然资源公司同意支付2.09亿美元了结一起矿难事故的刑事调查,这其中包括:遇难者及伤者平均每人获赔150万美元、向矿山安全和卫生署缴纳3480万美元罚金等。重罚若此,还会发生如贵州荣胜煤矿那样用温度传感器代替瓦斯传感器的怪事吗?

  而在行政监管方面,要像抓廉政建设一样抓煤矿安全生产,把纪律挺在前头。建章立制,“严”字当头,以严厉的事后追责,倒逼监管力量提前介入,“治未病”而不是“马后炮”。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煤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门、政府分管领导的行政责任,该免的免、该撤的撤,看谁还敢当事后诸葛亮。

  谁也不敢保证矿难永远不会发生,但可以肯定地说,减少人祸可以大大降低矿难发生率。面对矿难抬头态势,管理也要进行革命性创新,不要老翻那本老黄历了。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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