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强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6年11月17日 08: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顾勇华

  “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是2016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的标题。文章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联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其中说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发表讲话率先提出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的“四项原则”“五点主张”。从中国乌镇传出的这一“引领互联网国际合作的友谊之声”,“赢得了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赞同,已经成为全球共识”。特别是,文章在列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维护网络空间公平正义的成果时,重点提到“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这,在互联网管理国际舞台上,是一件具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规则就是秩序,规则制定就是秩序设计,遵守规则就是维护秩序。在国际舞台上,规则说是秩序,归根到底还是利益的体现。我们虽然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可是,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参与规则制定,也就无法实现应有的利益主张。许多由西方制定的规则,应当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全球治理的科学性,与此同时,也顽固地带有以强欺弱的种种蛮横要求,想在这样的规则下实现公平正义几无可能。

  为什么我们不能参与规则制定?这就是“落后就要挨打,贫穷就要挨饿,失语就要挨骂”实例——我们没有能力参与,只能受制于人。然而,早在1969年,美国就有了互联网运行的“协议”概念,而我国直到1994年才接入互联网,为什么就有了参与规则制定的资格了呢?原来,我们在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和重要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的重大发展,于是逐步有了话语权。更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互联网建设、重视互联网在治国理政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积累了经验,并且通过乌镇会议、G20会议等途径获得国际认同。

  那么,我们在参与规则制定中能有怎样的作为呢?回答这个问题,要先有一些定向分析。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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